家通古轩?”
宋蕴之奇道。
琉璃街是一条特别的街,里面文玩古董珠宝玉石应有尽有,之前元宝提起的时候,宋蕴之就去街上逛过。
乔远洋生前喜欢往琉璃街跑。
宋蕴之猜测,那位些神秘的余公子,也就是城南宅子的主人,喜欢往琉璃跑,再联想到余府那满屋子的珠宝玉石,极有可能就是在琉璃街陶的。
两人打探了一翻,奈何爱来琉璃街上走的,不乏元宝口中余公子的款式,腹有诗书,气质风流俊雅,随便一抓,就是一把。
逛了大半日,二人实在没法把这样大众相貌的一人找出来,倒是无意中发现,乔远洋失常当天,元宝一早跑去推约的通古轩就在琉璃街上。
金一勺并不知情,听到宋蕴之问,便点了点头。
金一勺道:“那人进了通古轩,没一会就出来了。出来之后,就去了红袖招。”
通古轩虽然是古玩铺子,因为老板李掌柜和刘县令之间的关系,也收一些奇物。只要东西好,不管来路,通古轩来者不距。
那人进了通古轩,两手空空地出来,之后就出了红袖招,城中最大的青楼,从里面带出个姑娘,两个人一刻也未停留地出了城。
等金一勺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人和那位姑娘已经失去了足迹。
“那人把十全如意盅给卖了?”
这答案差点没让宋蕴之把酒喷到沈苍梧脸上。
费尽心思,甚至不惜赌命,才换来的配方,转手就进了通古轩,这这这……竟然是为了钱?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眼看香气腾腾的美食,还是千金难求的美食,转眼之间变作了冷冰冰的黄白之物,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金一勺同样感觉很不好,他嘟噜道:“为了钱,早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