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采薇多少有点郁闷。她没想到,向来在外貌上极其自信的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居然丧失了强大的颜值优势。
要不是有朱寅这个现代同伴,她估计都很难嫁了是吧?
呵呵了。
本来还担心来到古代,自己容貌太过惊艳,会被恶霸强抢良家妇女。
谁成想,竟是白担心!
赵婵为人比较厚道,她眼见宁采薇风姿讽爽,毫无见怪之色,乾脆开诚布公的说道:
「妹妹,你叫奴家一声嫂子,奴家就托个大,提醒你一些小事,都是左邻右舍的舌根子。」』
女子没有不关心八卦的,包括对自己的八卦。宁采薇也不例外,问道:
「嫂嫂请说,我不会介意。」」
赵婵苦笑道:「他们已经给你起了外号,叫---宁大脚。你们搬来没几天,这外号已经传开了。」」
什麽?宁大脚?
宁采薇和朱寅面面相,都是风中凌乱,
你们真是热情厚道的好邻居啊,这才几天,就送了宁大脚的绰号?
宁采薇心里有点堵挺,她想骂出来,却终究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呵呵,宁大脚就宁大脚,随便他们说去吧。」
赵婵道:「奴家对有些人说,不要对人家小姑娘评头论足,不厚道。可那些人也听不进去。」
「以奴家说,你是小公子的童养媳,他自己都不嫌弃,有什麽打紧?裹脚太疼了,奴家当年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只要有个好归宿,不裹也好。」
宁采薇忍不住问道:「他们叫我宁大脚,可村里肯定也有其他人没裹脚,总不能都这麽起绰号吧?」
赵婵解释道:「本乡妇人绝大多数,多多少少都裹过脚,只是三寸金莲不多。多是四寸银莲。即便少数超过四寸,那也不太大,总算裹过。」」
「完全没有裹脚的,只有孤女丶残疾丶尼姑丶道姑丶弓女丶轿女丶戏子丶女医丶乐女丶女奴丶船女等人。」
「可妹妹你,显然不属这些,又是外来户,也就格外引人注意,宁大脚的帽子就给你扣上了。」」
「本村是大村,人多口碎,鱼龙混杂。大多数乡亲还是厚道的,可也有不少尖酸刻薄的腌攒无赖,惯会损人颜面,拉踩起哄,唯恐天下不乱。」
「这种人就算当面呼你为宁大脚,也毫不奇怪。你也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不然他们只会更来劲。」
「真就是羊角葱靠南墙—一老辣已定。」
宁采薇点头相谢道:「多亏嫂子提醒。小妹心里有数了,要是他们这麽叫我,我就置之不理。」
赵婵很会安慰人,笑道:
「奴家见妹妹倒像是个爱习武的,却是个巾帼女杰的样子,一双天足英姿飒爽,有何不好?」
「若是天下女儿都像妹妹,那些骚鞑子都不敢南下牧马了呢。」
「都像我等这些三寸小脚,鞑子来了都逃不远。」
朱寅听到这里,不禁想到了一个叫瞿思九的人。
瞿思九上疏万历,言蒙古屡次南下犯边,是因为塞外没有小脚美女。
只要送给鞑虏大批裹脚女子,柳腰莲步,娇弱可怜,必定会让北虏沉涵其中,消磨凶悍之性。
瞿思九的建议,居然被认真讨论明朝士大夫言「缠足必三寸」。就算不是三寸金莲,起码也要是四寸银莲。
晚明后妃都是小脚美人。比如田贵妃的脚『三寸雀头,娇小可爱』。
瞿思九的惊人之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赵婵又道:「赛脚会后的第二天,就是秋社社戏。再过几日,秋收就完工了。稻子进了仓,就该祭社唱戏。」
「你们初来乍到,到时一定要去看秋日祭社戏。今天年景好,谷子打的多,
大夥高兴,社戏要唱两天呢。」
「要是舍得使钱,就要先找里长,买了靠前的板凳,社戏才看的过瘾。」
朱寅和宁采薇听到还要举行社戏,不约而同的想起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
两人不禁心生期待。
明朝的秋社大戏,一定很热闹吧?
赵婵又坐了一会儿,说了一些村里的新闻旧事,算是让朱寅和宁采薇熟悉乡情。
她说到了本乡三家高门大户。
第一家是东里张家,是本乡如今唯一的进士家族,家主在河南做着四品知府,儿子也是举人。
张老爷就算回乡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