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8月8日,伦敦《泰晤士报》在第二版发表了一篇头条新闻,标题为《阳光下的罪恶》。
(1966年之前该报头版都是奢侈品广告,是以它的第二版新闻就成了头版新闻。
另外该报也是此时段英国最为独立的报纸,不受英国政府控制。)
新闻里详细报道了西南非洲白人自治的金山镇的贝利.希恩团体,以高利贷为手段,强迫破产金矿主以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成为矿奴、性奴以及雏妓。
雏妓的最小年龄居然是9岁,严重违反大英帝国法律,法令,丧心病狂!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有大量从事卖淫的女性,12岁到37岁的女性占据了卖淫的主力。
1885年英国出台法律,规定卖淫最低年龄是16岁。)
而消费这些雏妓的人,大多是那些挖矿暴富的白人金矿主。
更加残忍的是,为了让那些破产金矿主的孩子能够引发人们的善意,罪恶团伙故意弄残这些健康儿童。
他们还训练残疾儿童偷盗拐骗,这些孩子每天弄不到钱就会被毒打不给饭吃,甚至要在开水锅里捞滑腻的肥皂,以此来锻炼偷盗技能。
种种内幕详尽的令人发指,英国民众对于此等罪恶行径十分愤怒。
当天就有数百人来到唐宁街集会,要求严惩罪恶团伙,解救被奴役虐待的幼儿。
随着集会人群越来越多,自由派议员在下院大肆抨击保守派内阁不作为,居然放任殖民地的白人公然违反本土法律……
鉴于集会的民众过多,以及自由派议员的施压,英国白厅殖民地部和内务部不得不派人出面澄清:内阁已经下令南华公司严惩犯罪团伙成员,并对这些罪恶分子处以重判。
……
得到内阁指示后,南华公司大法官部门立刻进驻已被军官的金山镇,于8月召开公审大会。
“大法官”部门首脑鉄澜是此次金山镇贝利.希恩罪案的主审法官,而乔森.斯坦顿则是成了此次的公诉人,方辉、李岩则是乔森.斯坦顿的助手。
他们在暗访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以及人证充足而详实,而且他们在实地走访过程也搜集到了更多的切实案例,触目惊心。
甚至华人大亨李金虎也作为热心市民出庭作证,指认贝利.希恩等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胁迫威胁华商。
经过十多天的审理,贝利.希恩犯罪团伙罪大恶极,必须施以极刑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大法官”部门把处刑意见呈交南华公司石老板审阅,石锦堂对此自然是赞同的。
但是他还得考虑伦敦内阁的意见,是以他没有第一时间签署同意。
又过了一周时间,南华公司就金山镇事件同内阁进行过许多次电报沟通,最终内阁艰难同意了南华公司:犯罪团伙成员终身监禁劳役,首犯处死的请求。
至于犯罪集团的财产,高达五十多万镑,内阁要求南华公司交出五成充实大英帝国国库。
南华公司据理力争,最终减少到三成。
南华公司也得到了内阁的背书,允许南华公司行使对麾下行政区的掌控权。
面对这来之不易的谈判成果,石锦堂当即草拟了新的处罚意见书。
同时授命欧阳庚带领行政人员进驻金山镇,改组金山镇治理委员会。
经过一个多月的整合,金山镇治理委员会中白人、华人比例为5:5,金山镇镇长须得得到南华公司提名之后才能参加金山镇的选举。
另外金山镇镇长必须得是华人,白人只能担任镇政府的副手。
金山镇每年上缴的财税比例提高到七成,之前都是四成。
金山镇“治安队”和纳瓦卡布金矿区“白人护矿队”编制撤销。
取而代之的成立金山镇警察局,年度预算由金山镇自行负责。
警察局总编制100人,设立警察局长主管全镇警务,副局长分摊业务。
并在纳瓦卡布金矿设立警察分局,分局长主管金矿区警务活动,向警察局长负责。
金山镇警察局长由白人担任,分局长由华人担任,另外警察局再设两位副局长,分别委派华人和白人担任,纳瓦卡布金矿分局同样配置。
分局编制占据警察局总编制的七成,这样警察局的主要力量就掌控在华人手里了。
警察局采购装配比利时赫斯塔尔公司生产的驳壳枪,作为制式配枪。
不再使用步枪,同时为警察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