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没有说完的话语咽下去了,深邃的眼眸中闪烁着惊讶,方怡竟然张嘴吃了自己喂的菜!
就算在现代,喂一个人吃饭也是比较亲密的行为,要么是好朋友、闺蜜、亲人、爱人等身份,难道方怡已经把我当成她的好朋友了?
李长歌没有细想,方怡愿意主动吃东西,不闹脾气就挺好的,自己现在是男子,不能老是像前世那样,何必事事都要算得明明白白的,累人的很。
他夹了一筷子没有骨头的排骨肉,见方怡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立马喂到她嘴边。
方怡跟小郡主一起长大,也学了些大家闺秀的礼仪,读过一些书,吃饭也是小口小口吃的,细嚼慢咽,此时,她身上多了一丝温婉,看着别有一番风味。
喂饭的人李长歌不敢乱说话,怕把人又弄哭了,而那个吃饭的人,是不好意思说话,眼睛都不敢抬一下。
就这样一个喂,一个吃,安静的空间内弥漫着怪异的气氛。
李长歌夹了许多排骨、鸡肉、鱼翅,都是大荤菜,方怡流了那么多血,必须要多吃点肉,好好补补才行。
吃撑的方怡,见李长歌又夹起一块鸡肉,露出痛苦的样子,连连摇头,声音细若蚊吟,“我不吃了,吃不下了。”
李长低头看了眼,脸那么大的菜碗里还有一小半,杂菌倒是吃完了,米饭也吃完了,又抬头见方怡撑得打饱嗝,知道她是真吃饱了,便收回手,递给她一块干净的白锦帕擦嘴。
方怡抬手接过,她也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李长歌对她的好,她也看在眼里,见他因为自己,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心里有些愧疚,嗓音柔和些许。
“你也快些去吃吧,我想自己坐一会儿。”
见状,李长歌点点头,刚吃完饭的确不能马上躺着,细心说了一句,“好,那你有事喊我们一声。”
“嗯呢。”方怡俏脸绯红,低头不想让李长歌看见。
这一轻声回应,蕴含着少女的羞涩和关心,听得李长歌耳朵一麻,腿脚都有些不利索了,连忙逃命似得从床上爬下来,走之前还不忘带着托盘碗筷。
悄悄抬眸偷看李长歌的方怡,见他那慌乱的背影,隐约红透了的耳朵,不禁微微一笑,薄唇上扬,眼角弯弯,如鲜花绽放,美艳如画。
可惜,想着快点离开的李长歌没看到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