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见到大狗、凶狗,手无寸铁之下,从心理上先怵三分。
被咬到腰、腿等部位,更是光顾着喊疼了,当然就剩下被狗虐的份。
丧尸不一样,它不怕疼。
狗想啃它,它也呲牙咧嘴的,想咬狗。
你一口,我一口……这种战斗,旁观起来比较牙疼。
摸清楚警犬的作用就算是达成目的了。
总体而言,它比较适用于吸引丧尸群,帮助分队转移目标。
同时,它能在关键时刻发动袭击,以及……遂行搜救和追踪任务。
狗厉不厉害,其实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它可不便宜呀。
你看,后面站着的那俩……壮的跟牛似的,还抱着枪的人。
一个,跟狗一个价,另一个……算了,不说了。
人要学会知足,上哪去找给一百块钱就愿意当兵上战场的傻大个?
吹动口哨,警犬很听话,轻摇尾巴跑回来,退到一边伸长舌头蹲着。
微微屈起腰,那么接下来,就该自己上场了。
眼眸中积着杀机,王徒迈动双腿,开始加速。
他的身体在短距离内展开冲刺。
脚掌扒地,借用从腰、胯、大腿等部肌肉中释放出来的强劲力量,整个人弹射而起。
仿佛是一根锐不可当的长枪,向前方贯穿。
来不及反应的丧尸被撞倒在地,三四个跌滚成一团。
最前面的那个,被一把反向而握的锋利军刺掠过,自眼窝中爆起一摊黑红色粘液。
它的死未能过多耽误这把杀器的停留,瞳孔晶体被带走,在下一刻,送入另一名丧尸颅内。
接着,是第三个……从地上站起的王徒,侧身躲过数只利爪的同时,以军刺靠近握柄处的刃面,重重切断了第四个丧尸的喉咙。
它仿佛是有生命的,张大嘴巴,紧紧捂住皮肉绽开的缺口,发出由于红黑色液体喷涌而变得拉扯的呼吸声,眼球凸出前所未有的大。
一脚把它踹倒,王徒踏着它青筋暴起的头,用鞋跟狠狠一抿,把半张腐臭的脸撕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