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眼角有些皱纹,不过头发是乌黑一片,脸色也是健康的红润,她的穿着很朴素,唯一亮点就是手腕上的镯了,冰晶糯种的上好材料,还飘着一些点缀的雪花。
如果有识货的行家,应该明白这个镯在港城换套别墅大概是没问题的。
同时,她还是个热心肠的人,对待婚礼好像比新郎新娘的母亲还要用心。
“梓博啊······”
她又扭头说道:“明天你要早点去接诗诗啊,你们很多事情要准备的。”
“梁姨,我知道了。”
王梓博认真的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嗯~”
中年妇女微微颔首,要是自家儿子也像王梓博这样听话就好了。
不用说了,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梁美娟,陈兆军的老婆,老陈家的实际掌权人,世界上唯一敢当面骂陈汉升“狗东西”的伟大女性。
“也不用太早起。”
边诗诗妈妈大概是心疼女婿了,笑着说道:“小王明天肯定要喝很多酒,可以多睡会的,总之我们就在附近的宾馆里住着。”
“还是稳妥一点好,亲家。”
陆珍也说道:“你们家已经牺牲很多了,这次婚礼不能出一点岔子的。”
边诗诗母亲这次没再劝阻,笑呵呵的应下,其实按照中国的民间风俗,应该是结婚的当天,王梓博去边诗诗家里把她接过来,这才是真正的“过门”。
不过边诗诗老家是湘南的,来回有几千公里,所以两家人商量以后,又咨询了陈兆军和梁美娟的意见,综合考虑之下简化了这个流程。
现在是这样安排的,边诗诗一家人先来到港城,不过在婚礼举行之前,晚上不在王梓博家里过夜,暂时住在附近的宾馆,婚后再住进来。
不过相对的,王梓博也不用奔波几千公里了,只要去宾馆接过来就行,这也算是正常操了,现在很多跨省小夫妻结婚时,基本都是这样安排的。
当然这总归是简化了礼节,所以陆珍一直觉得亏欠边诗诗家里,不过边诗诗父母觉得这样挺好的,王梓博父母都是老实人,这次又欠了人情,以后闺女嫁过来,婆媳之间应该不会有矛盾的。
三个中年妇女各有各的“小心思”,不过王梓博是最激动的,他一边应付着长辈,一边悄悄的看着边诗诗。
明天以后,这个姑娘就要成为自己合法又合乎礼仪的妻子了,虽然自己不够帅,嘴巴也很笨,事业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但是她仍然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自己······
王梓博心里很感动,可惜新娘子没注意到丈夫的目光,她正和身边的闺蜜窃窃私语。
诗诗同学本身就很好看了,但是这个闺蜜容貌更甚,她有着一张古典精致的瓜子脸,雪白的皮肤吹弹可破,笔直的长发束成了高马尾,青春感十足,仿佛一个活泼的甜美少女。
并且,每当她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两侧就有浅浅的梨涡出现,长而媚的眼神就好像迷人的月牙儿,这个时候的气质,又有点绝美少妇的意思了。
像少女,那是因为性格和心态;像少妇,那是因为她做了母亲。
边诗诗的朋友有很多,不过在她结婚时陪在身边,而且还是这样漂亮的,那就只能是萧容鱼了。
边诗诗和萧容鱼相识于大学,因为爱好一致而结识,因为兴趣相同而投缘,两人从校园里互相扶持进入了职场,还一起经历很多事情,这种感情已经转变成亲人关系了。
曾经,边诗诗为了让萧容鱼能够赶上自己领证的时间,硬是把原本的“2007年5月20日”延迟到“2008年5月20日”,只是在领完证以后,婚礼定在了国庆节而已。
“小鱼儿,孙教授身体怎么样了?”
边诗诗低着头,正和萧容鱼窃窃私语。
“没什么大问题,她就是最近熬夜编撰材料,所以血压有些升高。”
萧容鱼摇摇头说道:“不然老太太肯定过来参加你的婚礼。”
“是呀。”
边诗诗也有些遗憾,本来孙壁妤教授已经答应要来港城的,结果因为过度劳累住院了。
好在回建邺以后,肯定还要再宴请一次的,那时不仅有孙教授,还有王梓博公司里的下属同事、还有容升律所里的高雯师姐和栗娜师姐,当然也不能忘记因为工繁忙,不能过来的好朋友,比如聂小雨和胡林语等人······
“老太太心气高,脾气也硬,所以不能立刻终止她手里正在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