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队还有伊恩豪斯、汉克克雷格、丹尼尔汤姆逊、罗伊希克斯、科尔弗雷德以及雷克斯丹。
前面三位是白人射手,后面三位是黑人射手。
他们的打法出奇一致,就是以投篮为主!
天知道当初斯坦福为什么会招揽这么多投篮高手,所以现在摆在杰米林面前是一支严重偏科的阵容。
如果有人能将他们串联起来,其实也是一股很强的战斗力啊。
杰米林在将球队分好两组进行战术演练时,心里这么想着。
很快,跟他相同肤色的布鲁斯就给了他一个惊喜。
当他弗雷德、巴赫、斯科特、本森组成一队,并且展开迅速攻势时,防守那组根本没法跟上他们的节奏。在李真的指挥下,他们如同闪电般奔袭前场。布鲁斯的速度带动起整个攻势,并且他展现出他最令人垂涎的优点:他总是能在快速攻击状态下以最快的时间找到最恰当的队友位置。
五分钟不到,克里斯派特所在的替补队被打的千疮百孔。
弗雷德命中1个三分,巴赫命中1个三分。斯科特暴扣两次,本森也在罚球线命中中距离。
总共五个回合,李真完成五次助攻。
雨露均沾的让队友们都完成得分。
这就是我的斯蒂芬纳什啊!!!
杰米林的眼睛终于无法收敛喜悦,他兴奋的拍打手掌:李真给了他前所未有过的惊喜,这家伙简直太棒了。虽然他知道布鲁斯以前也有极强的传球能力,但没想到他在快速进攻状态中,优势如此明显!!
我可能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杰米林兴奋的想到。
与此同时,比他更兴奋的是李真。
速度给他带来了御风一般的快感,当他迅疾的奔跑起来,他清晰的感受风在耳畔流逝,而自己的视线也与从前截然不同,变得更加开阔更加广袤。与此同时,他也更有信心去掌控篮球,并且带动全队攻击。
我脑袋里那个东西真的存在?
是他让我变成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