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稍稍打量了一下这位陌生的侯爵先生,他看起来非常的有气质,不管是举止还是穿着打扮。
这种气质是贵族们深入骨髓的一种病,贵族病。
对方应该是贵族,但是这斯坦福侯爵,反正没听说过,将信将疑吧。路德也很直白的问道:“请斯坦福先生不要介意,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斯坦福先生您是哪里的贵族,是国王的宫廷贵族,还是别的国家的贵族?”
“我既不是普鲁士王的宫廷贵族,也不是别国的贵族,我是长生种,血族。”
斯坦福侯爵先生微笑着说出了这番有点惊悚的话。
“血族!!!”
路德与鲁鲁修面面相视了起来。
路德更郑重的打量了一下斯坦福侯爵先生,倒不是担心害怕什么的。毕竟天空上,还有一位鹰之王保护他。
郑重打量,是因为这位斯坦福侯爵先生是一位强者。
血族自称是真正的贵族,他们拥有漫长的生命,举止都非常优雅,擅长各种艺术,每一位血族还都是非常非常博学的学者。
总而言之,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和平爱好者。
之所以会是这个样子,是因为血族们的某些欲望被压制到了极低的地步,比如说滚床单,比如说战斗。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因为对滚床单兴趣缺缺,所以他们的生育率很低,他们多数也没有兴趣进行初拥,发展人类后裔。
所以种族数量保持了极低的水平。
每一位血族都拥有头衔,分别是王,公,侯,伯,子,男。
但是与人类的爵位不一样,他们的等级非常森严。公爵一定比侯爵强,侯爵一定比伯爵强大。
而他们的侯爵拥有的战斗力,甚至要比人类的大骑士都要强悍一些。
当然血族们因为不太喜欢战斗,所以除非威胁到他们生命,或者是他们王的召唤,一般都是人畜无害的。
强不强大也就无所谓了。
收回了眸光,路德直接问道:“您到达我的领地,并来拜访我,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