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春的书信写了一个二五仔的故事。
书信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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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旁,有个半山镇。
半山镇有一座皇帝墓。
但无人知晓这位皇帝的真实身份。
一九八九年,小北你从城区跑来到半山镇务工,做纺织生意,在石塘村的菜地里——
——我又遇见了你。
这一会,我都快认不出小北你啦。
你看上去很成熟,穿着一条黑背心和工装裤,在菜地里和几个汉子攀谈。我看见他们身上的枪袋和网兜才知道,他们是来偷猎的人。
你为他们画了地图,收了钱,眼神冷得可怕,我都不敢上去认你。
我想逃,可是刚钻进树丛就被你发现了,有猎人扔石头,打中我的脑袋,我跑不稳,一头栽进泥里。
等我醒过来时,已经是晚上了。
小北你抱着我,领着三五个猎人往森林里去。
他们手里已经捉了不少猎物,我认得,有穿山甲,有凤头鹰,他们只挑贵的国家保护动物下手。
我怕你,那时候你的样子真像是一头恶鬼。
我咬了你一口,从你手里逃了。逃到一个土坑里,你追了上来,要我滚出来。
不论你说什么,我也不肯出去。
后来,你留了两只去毛锦鸡,走了。
我透过洞口往外看。
——我看见山上亮起的灯。
听见猎人惊慌失措地喊。
嗅见枪械火药燃烧的臭。
等枪火渐熄,我才敢探头出去,仔细看一眼。
我看见你把猎人给的赏钱,交到了警察手上,又从警察手上,接了一沓奖金作辛苦费。
我把两只鸡拖走,老天爷开始打起春雷,要下雨啦……
……我寻不到藏身处,又不敢去见你。衔着鸡肉往坑里钻。
可我这只蠢狐狸,哪里能想到水往低处流的道理,被两只肉鸡压着脑袋,马上就要叫泥浆淹死了。
我没了力气,要昏过去,突然身子一轻,带着泥巴,摔在了一块硬邦邦的石头上,我看得清那是什么——
——是一具棺椁。
阿北,这些事与你息息相关,希望你能好好再看一遍。
接下来的故事,要交给饶夏来说。
……
……
书信在此戛然而止。
“……你们能不能一次把事儿讲完。”
叶北放下书信,身处解放大道的街头,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按照定春口中的所描述的饶夏。
你一眼就能认出来。
叶北捂着额头,收了书信,开始在街头巷尾寻找一眼就能认出的目标。
果然如定春所言,很快他就在一家音像店停下脚步。
有个一眼就能认出的目标。
是个女孩子,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稚气未脱。
她站在音像店的磁带货架旁,倚着一条高脚椅,手里拿着sony的步行者老古董随身听,和叶北身上的录音机差不多。
她的皮肤做过美黑,更像是拉美裔人种,眼睛大而有神,化了烟熏妆。
圆脸,嘴偏长且嘴唇厚,抹着偏亮的粉色唇彩。小鼻子也盖了鼻影,耳垂上挂着两颗小星星耳环,样貌有种锋芒尽显的犀利感。
她有一头闪亮的金色直发,发丝上沾着银闪闪的粉末,戴着纯黑棒球帽。
帽子上写着四个大字。
生如夏花
是泰戈尔《飞鸟集》里的诗歌。
——她的气质非常特别。
叶北仔细嗅去,像是一把枪,散着硝火的味道,浑身上下都是危险的气息。
水貂披肩和白色背心裹住她显瘦的上半身,下半身只有一条热裤做点缀。
这姑娘并不高,一米五左右,显得袖珍,加上平底鞋,这身打扮将她腿短的弱点暴露得淋漓尽致。
但她完全不在乎,一副“老娘天下最屌”的样子,嘴里叼着烟,直愣愣地打量着叶北。
听她问:“唷,来咯?”
叶北主动凑了上去,满面春风的模样被这姑娘泼了一头冷水。
“站哒!色胚子给我滚粗克(出去),晓不晓得礼貌?”
感情还是个饶舌歌手?这一嘴湘南川蜀地的口音着实让叶北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