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计在于晨。
这句话对于路远来说,没有任何的说服力。自从路远创业失败,他的人生就失去了目标,没日没夜的生活在酒,女人和烟雾之中,纸醉金迷地沉沦于沼泽之中。他看似拔不出来,其实是不想拔出来。
路远会在深夜刷手机,就算是些没营养的短视频他也会刷,看着那些与他无关的有趣生活,充当键盘侠评论几句,总得熬到凌晨3;00才会睡。不过自从‘江莱’来了,路远每到深夜,就会觉得后背发凉。
他不敢抽烟 ,因为始终记得江莱是肺癌死的。路远虽然是个烂人,可他还不想死,想赖在人间当个搅屎棍,或者是高汤里的老鼠屎。昨晚他连喝好几瓶酒,就是不敢抽烟,但他睡得很香。
“叮叮叮!”电话铃声响起,路远伸出手胡乱摸索,最后拿到掉落在枕头边的手机。路远接起,“喂,谁啊?”
“我靠,路哥你还没醒啊!”陈也拿开手机看一眼时间,“这都下午四点了,哥们昨天又带了几个女的回家?”
路远切的一笑。
女的?
鸭子,家里有这么个‘女人’在,有哪个女的敢进来?
路远认出这个声音,是他的好兄弟陈也,创业期间认识的。陈也在创业中途就退出了,因为要回去继承家里的三套别墅,一个分公司,还有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陈也是那种浪荡子,他家老爷子用公司责任和子女孝顺绑住了他,可他依旧渴望自由。
所以后来特意和未婚妻闹掰,这事还是路远和他一起干的,两人的关系也是从这一回变的要好。
是真的好,是会两肋插刀的那种。
“陈也?你回花城了?”路远说。
“是诶,速来喝酒,我管的分公司又亏钱了,差点要破产了。不过我家老爷子给了我两千万救急,丫的现在势头正好!路哥,来庆祝一下啊。”
“两千万.........你家到底什么背景啊,”路远起身,“知道了,还是热爱酒吧是吧。”
“对对对,路哥你顺便叫几个妹子,我刚回花城,之前加的全把我删了。”
“知道啦,”路远看向身侧的‘江莱’,“这样,我给你带个妹纸,贼可爱!”
“真假!”
“骗你干什么!”
“好!今晚我买单!”
挂断电话,路远戴上粉色电话手表,拍了拍‘江莱’的盖子。
“嘿嘿,你路哥哥带你出去见人,走起!”
路远洗漱完毕,背上背包,带上垃圾袋就冲下楼,风驰电掣地赶往热爱酒吧。一路上,无数路人都会注视路远,纷纷拿起手机拍照。
“哪来的神经病?”
热爱酒吧。
酒吧的老板也是东苑花园的住户,可是没人知道老板是谁,甚至连这个消息也不知是真是假。可这对路远来说无所谓,因为只要能在这酒吧里玩的舒服就行。热爱酒吧是轻奢侈风格的调调,正适合路远这种不上不下的烂人。
路远冲进酒吧就开始寻找陈也,打起电话,“陈也,你小子在哪呢?”
“哥你在哪呢?我只看见门口进来个傻子。我靠,那家伙快三十了吧,居然还戴着樱桃小丸子的背包,还那么大!”
“.........你大爷,那个傻子是你路哥!”
“蛤?”
路远瞥见陈也,那个家伙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许久未见路远没想到这家伙去打了耳洞,整了个耳钉。衣服穿的是AwS品牌的高端货,这一件牛仔衬衫就得要八千块。可这家伙裤子穿的居然是地摊货的牛仔裤,这很陈也。
路远点了一杯橙汁,又要了一些小吃,拿着这些来到陈也的面前。
“路哥,你这是咋了?怎么这身打扮?”
“你小子不也是,”路远指着,“这耳洞,玩得挺花啊?”
陈也说:“这不是之前谈的女朋友,非要我和她一起戴耳环。为了本垒打,只好牺牲一下啦。别扯开话题,我再怎么样,也比你正常吧。”
“说来话长,都在酒里了,喝!”
“哥,你这是橙汁。”
“别管,老子早饭还没吃呢。”
二人碰杯,一饮而尽。
陈也摩拳擦掌,“哥,你不是说带妹纸吗?妹纸呢?”
“带了啊。”路远装模作样,“认识认识,我前女友,江莱。”
“江莱?”陈也似乎对这个妹纸并不陌生,“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