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过来。
“过几天,你去华纳那边确定一下执导合约的事,条件差不多已经定下来了,也不用再争取。”
莱曼喝口水润润,然后吩咐道。
“新项目是跟华纳合作吗?”
“对。”
“好的,我知道了。”
“哦,还有,帮我向华纳那边要个联系方式。”
“谁的?”
“那个小说改编电影的作者,我有些事想跟他商量一下。”
约翰逊默默的记上,稍稍犹豫一会,还是开口道:“关于这一次的合作,你是个什么样的想法?我是说派拉蒙方面,要不要注意一下。”
“不用,雪莉-兰辛可不是个傻子,巴里-梅耶同样不是。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电锯惊魂》的酒会上找我吗?私下里邀约商量一下不是更好?”
“做给派拉蒙看的。”约翰逊稍稍想想,就能明白。
毕竟这两年莱曼的导演作品,基本都是派拉蒙在负责发行。
这一下子立场有所转变,还是莱曼这种摇钱树式的导演,不做些姿态怎么能行?
当然,莱曼自己心里也有所打算。
萤火虫影业才刚成立,或许不用考虑那么多,但要是发展起来,项目跟他们公司的发行计划有冲突的话,会是怎样?
别看这两年派拉蒙的制作水平不给力,但要是控股了梦工厂,他的电影公司就根本难以与之竞争。
为什么?
一个亲儿子和一个干儿子,孰轻孰重,派拉蒙真的拿捏的准吗?
这也是莱曼执意要跟华纳扯上关系的原因,免得到时候,两者之间的发行档期有冲突,就被派拉蒙安排到垃圾的档期上映。
华纳也是同理,他们要是照顾自己旗下电影的话,他也会转身就投向另一家。
反正,大家都是一切以自家的利益打算吗,本就没有对错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