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方亚伯拉罕参与到了这个项目——没办法,这厮愿意卖出版权的条件就是获得《纽约行》的一部分投资份额。
而且,他和扎克-施耐德、埃里克-纽曼早就有过商量,直接以工作室的名义加入到了萤火虫影业。
至此,整个项目的大致拍摄预算为7千万美金,其中的一千万由他们几人的工作室一起投资,只有收益分红,不参与版权的后续运作。
还有,莱曼又以公司的名义,注资5百万放到几人成立的工作室,占股百分之51。
这样,大家各自欢喜,《纽约行》也正式立项。
对于这样的一部chu
nu作,能拉来这么多的投资,扎克-施耐德想都没想过,高兴之余,更多的是压力。
电影筹备的每个项目基本都是亲自去把控,恨不得面面俱到,争取一点差错都不出。
器材、场地、人工、道具、服装、胶片以及演员。
当然,也别看七千万美金很多,但对于这样的大场面和需要特效以及大量群演的电影来说,也没有太多浪费的空间。
一线明星就更不用想了,主创那么多,群像电影不可能全把钱花在一两个主要演员的身上。
原本扎克-施耐德还想邀请莱曼当《纽约行》的制片人,还把选角的权力交给他,却被莱曼以公司事务繁忙为理由拒绝了。
只说当个副制片还差不多,总制片就交给亚伯拉罕吧。嗯,这厮本就是制片人出身,还干过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