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两千万投资,这笔钱会由萤火虫影业提供,但发行这一块,萤火虫影业不会参与,宣发是多少,由各位根据影片拍完后,成片的质量和市场前景乃至上映后的票房形式判断,但无论怎么样,萤火虫影业都不会享有影片的版权,所有版权都归华纳兄弟所有。”
“线下收益呢?萤火虫影业作为制作方的分成时间?”
“三年,从影片下画后,进入家庭娱乐市场,萤火虫影业只能享有三年的有效期,分成还是根据制作比例计算,而三年之后,所有的线下收益跟萤火虫影业再无任何瓜葛。”
典型的发行顺序是:影院,dvd、录像带发行、电视播放,其利润率是逐渐降低的。
而后两者是长线的收益,吃个二十年都没什么问题,萤火虫影业只要前三年的,算是比较让步的一种举动。
但在莱曼看来,一部影片的营收也就前面几年还算乐观,后面的,都是拿时间成本再赚钱,放弃了也就放弃了,还能给华纳的这些高层留下点谈判的好印象。
而北美的电影市场发展到现在,是非常完善的。
电影这种产品,作为一整条利益链的火车头,它本身甚至可以不赚钱,能从其他方面回本即可。
就比如后世投资四五个亿,票房老是亏损,为什么迪士尼还要坚持拍《星球大战系列》,为的是赚票房钱吗?
玩具、授权、主题公园,这些更值得去赚的钞票,它不香吗?
华纳兄弟也是如此,在他们看来,只需要承但较小的风险,就能得到一部长期受益的电影版权,非常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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