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练室。
张非等人纷纷围在林轩身边。
“小林,怎么又要换歌?”
“你是换歌换上瘾了吧。”
“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林轩。
林轩叹息一声,道:
“网上那个小男孩的照片你们应该都看到了吧,实在让人揪心,那么多从事文艺工作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悼念那个孩子,我也想尽自己所能做点事情,于是新写了一首歌。”
张非等人恍然大悟。
“小林,你的确很其他歌手不一样,你是一个内心很柔软的人,看到那些令人心痛的事情,总是忍不住有表达的欲望。”
张非拍了拍林轩的肩膀,道:
“《天亮了》如此,《东方之珠》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李雄赞叹的看着林轩,道:
“我就说为什么要突然换歌,原来如此,那我一定你。”
李壁感叹道:
“林轩,看着你我时常有种穿越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感觉,仿佛看到了那些光芒璀璨的大师,你总是非常那些身处困境的人们,总是充满了人文关怀。”
贝贝也是道:
“绝大多数歌手的是流行是娱乐,或者与自我的内心挣扎于困惑,而你的目光看的更远,你的很多灵感来自于对某一类人群的同情与悲悯,真的有大师风范。”
林轩微微一笑,道:
“你们也不要说得太夸张了,我也没有那么崇高,只是作为一名文艺工,看到一些令人悲痛的现象,总有想要发声想要表达的欲望,想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做一点事情。”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林轩承认他是一个有点文青的人,他有自己坚定的审美,对他而言,很容易被一些崇高的、壮丽的东西所打动,单纯娱乐的东西他不是很感兴趣,他上辈子就一直如此,这是扎根在骨髓里的东西,改变不了。
比如,绝大多数人欣赏一首歌,觉得好听就行了,但林轩最歌曲,总是那些有重量有意义的歌曲,能够鼓舞人心引人思考的东西。
那种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作品永远是林轩的心头好。
如果只能拍一部电影的话,林轩选择的肯定是《肖申克的救赎》,而不是《阿凡达》,相比视觉上的盛宴,他自己觉得来自精神层面的力量更有价值。
有时候,林轩也会自问,在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这样的追求与时代格格不入,是不是有点太老派了,但没有办法,扎根在骨髓里的审美无法改变,那就只有忠于自己。
不同的是,上辈子林轩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沐浴在那些大师的光辉下,而来到这个世界,他却可以用那些灿烂的作品去鼓舞这个世界的人们。
林轩现在也不缺钱,按照马洛斯需求来讲,人满足了最基本的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就开始自我精神方面的需求,所以,他希望自己做的事情的是有意义的。
就像他选择与蔡凡专辑硬碰硬,证明好音乐比好人设更,对他自己来说,这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告诉那些音乐人认真做音乐是会被大众认可的。
参加《乐队的春天》,为独立音乐发声,把那些认真做音乐的人推向台前,这对他来说也是有意义的事情。
写《东方之珠》也一样,如果有那么一丝希望用作品唤醒一些人的心灵祖国变得更好,他愿意用尽所用的力气。
林轩不是那种无欲无求的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最终愿意站到台前,野心不是来自于金钱,而是来自于《那些年》的一句话: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因为有我,而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
一般来说,这个目标太过宏大,很不切实际,但林轩怀着上个世界那么多文艺知识,这个目标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
或许这就是他重生的意义所在。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倾向于把那些在他看来有意义有重量,能够引人思考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也是他两次临时换歌的原因。
张非将目光落在林轩身上,道:“小林,你的歌写好了吗?给我们唱一下吧。”
其他人也将期待的目光落在林轩身上。
林轩收回思绪,笑道:“这首歌是一首英文歌。”
林轩上辈子英语能力不怎么样,这辈子原主倒是英文能力很不错,尤其是口语能力很强,很外国人对话没有问题。
“英文歌?”张非露出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