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难以言表,真像是章回小说上说的那样——来世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叶队长的大恩大德!
她一个单身妈妈,家徒四壁,连每个月糊口都有困难,又有什么能力去报答叶九的救命之恩?
当然了,叶九也绝不指望她回报什么。
真正的人民警察,确确实实是将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来对待的。
理论上来说,这样的伤害案子,应该是“冤有头债有主”的,侦破之后,抓到伤害关小民的嫌犯,除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之外,加害方还应该负担被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等一干费用。
不过就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叶九很清楚,想要赔偿够悬的。
郑彪这混蛋,孤家寡人一个,又没个正经营生,一贯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纵算平日里搞歪门邪道,到手一些钱财,也是随进随出,又有什么家产积蓄了?
指望着他掏钱来赔偿关小民,基本上就是缘木求鱼。
况且这个民事赔偿,必须由法院来判决,最起码也得是几个月之后的事情。
关小民根本就等不到那个时候。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现实情况也是必须要考虑的。
叶淑珍和关小民,怕郑彪那种人,怕得要死!
不要说什么医疗费赔偿费,郑彪将来不报复他们,就要烧高香了。
还敢要钱?
类似这样的情况,叶九他们这些干警察的,见得多了。
很多这样的案例,法院明明判了民事赔偿,最终受害人却一分钱都拿不到。有的是加害方拿不出钱来,还有的就是郑彪这种情况,被害方“心甘情愿”放弃赔偿,不敢追讨。
面对这种混账事情,纵算是叶九如此神勇的警察,也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