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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依言咬住了。
一阵风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给马刀刀尖部位消了毒,一把抓住老四的胳膊,手里马刀直接就挖了进去,顿时鲜血四溅。
老四闷哼一声,满头冷汗“唰”就下来了。
一阵风脸上肌肉都不牵动一下,只管往里挖,动作极其熟练,可见得干这种事不是一回两回了。片刻间,就将弹头给挖了出来,这才轻轻舒了口气,从身上掏出一个扁扁的酒瓶,往老四血肉模糊的肩头直接倒了下去。
五十几度的烈酒勉强也可当酒精使用了。
纵算嘴里塞着衣服,老四还是“嗷”地一声惨叫起来。
烈酒杀在伤口上的感觉,实在太酸爽了。
任你再强悍的汉子,也熬不住。
烈酒消毒之后,金花娘早已从死骆驼背上的一个皮袋子里拿了绷带过来,三下五除二就给老四给绑上了。
老四已经浑身大汗,如同被水淋过一般,洗了个澡。
人也有点虚脱。
剧烈的疼痛,实实在在会极度消耗人的体力。
每一次惨烈的战争过后,都有伤兵是被活活痛死的。
一阵风将酒瓶塞到老四手里,沉声说道:“喝两口,提提神。”
老四依言接过,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就灌下去几大口烈酒,再长长吐出一口气,果然恢复了一点精神。
“大哥,我要宰了这王八蛋!”
老四咬牙切齿地吼道。
打从跟着老大混江湖,老四还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亏。
肩膀上被子弹咬一口不过是小事,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老四不在意这个。
他觉得憋屈!
特么的,四个对一个,愣是被人打死了骆驼,还伤了两个兄弟。
一阵风的兄弟们,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瘪?
脸都丢尽了。
“不,我们不追杀他了!”
回答他的不是一阵风,而是金花娘。
两人便齐刷刷地盯住了她。
金花娘丝毫不为所动,淡淡说道:“别忘了,我们跑到这鬼地方来,是干什么的。”
“骆驼已经没了,我们拖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