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了一番,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孟庆侧头看向一旁跟随的萝卜大棒。
这条小溪如之前孟庆所知,很浅,偶尔能看到不足一指长的小鱼小虾,费力抓取实在是不值得,和孟庆需要的那种宽大河流差的太多。
丛林中有一条大河的事情孟庆是知道的,但具体在何处又是什么样子的孟庆无从所知。
他清楚的明白,一条流动的河流的价值所在。
纵观他穿越前的世界,文明最先开始的区域都是河流两岸,有水的地方才有更多的机会。
“很远,往那个方位一直走的话,可能要走一天半。”
萝卜大棒看了眼太阳,环顾四周最终指了一个方向。
他没去过大河,但他那非凡的兄长确实去过,归来后和他描述过大河的位置和模样,说实话,萝卜大棒内心非常想要去大河附近见识一下,哪怕只能远观一眼也好。
“大河很危险吧。”
孟庆点点头,一天半的路程,以哥布林在丛林间的行进速度判断的话,大概距离应该在二三十公里左右。
对其他哥布林而言确实很远,可能一生都无法去往远离营地的这么远位置,但孟庆有曾经为人的体验,几十公里路程他还是能接受的。
“嗯,那是鱼人的领域,除了鱼人外还有一些能上岸的硬甲蜥,水下更是危险,哪怕是鱼人都能一口吞下的大鱼也不是没有。”
萝卜大棒点了点头,丛林中每一片区域都有主人,没有足够的实力贸然进入他族领域无疑相当于挑起战争。
“鳄鱼么?也是,这种古老的爬行动物出现的时间应该要比陆地动物早的多,至于鱼人,确实是比较棘手的家伙啊,毕竟水陆两栖就是比地上的生灵有更大的优势。”
又询问了萝卜大棒一会,孟庆对大河的了解更多了。
他已经做出大棒营地日后的发展方向,那就是向着大河推进,他有信心在冬季结束之前亲自抵达大河旁,见证那条养育了大片丛林以及诸多生灵的母亲河。
以河流两岸为发展根基,而后壮大族群,走向更远乃至走出丛林。
这是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晚上就做出的打算。
困守丛林绝非孟庆想要看到的,丛林可以是哥布林的家,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家。
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不去看看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