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别的地方。”
孟庆点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和郁金香女王的见面,对孟庆而言实在不怎么愉快,每次回想起来,都会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弱小,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弱小就是最大的罪过。
有孟庆的加入,之后两队二十名俘虏的下场毋庸置疑,全都被孟庆用重金买下,虽然最后一队的俘虏因为一些原因引起了酒馆里看客的激烈竞争,但在孟庆喊出五百金的高价后,再也没谁能和他竞争。
几百几千金,对于身怀一个王国宝库一半财富的孟庆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前往鲜花王国的王都,孟庆有两个巨大的收获,一是上古魔之心,另一个就是价值连城的财富。
对于此次草原之行,孟庆更多的只是抱着游玩的心态。
不过在今天,除了这些俘虏外,他也有了新的发现。
一名身处酒馆的看客引起了孟庆的注意,侦测能力扫过对方后,对方的秘密被孟庆一览无遗。
“魔的血脉?
太稀薄了,不过已经觉醒了,虽然稀薄,但偶尔还能发挥作用,倒是值得深入了解一下。”
望着那嘴唇还带着淡淡绒毛一副草原常见少年打扮的人,孟庆暗中思索道,对方身负某种魔的血脉,这是显性的,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虽然同样有魔的血脉,但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激发。
魔并不是某一固定的种族,在孟庆窥探过往的发现中他能知道,魔最少得有几十种之多,他们统称为魔族,彼此之间有很多不同之处,有的肋生双翼,有的长有尖牙利爪,尤其在相互接触生下后代后,魔的种类变得更加繁多,但只有最初的那些血脉最为纯正,实力也最为强大。
孟庆获得的那颗魔之心,里面的血液蕴含的能量就属于最上等,几百滴就能让一只普通人类孩童能一脚踩死的蜥蜴进化成屠杀中阶骑士的强大存在,而现在他所见的这人,体内的血脉加在一起都不如一滴孟庆手里的魔之血,孟庆想观察他的原因是,想了解对方是怎样调动魔之血的力量为己用而且不伤到自身的。
“阁下的救命之恩,我等没齿难忘。”
五队五十人的俘虏在被孟庆和海歆买下后,已经从俘虏变成了两人的所有物,在他们被带至孟庆两人身边时,俘虏里有些见识的人带领其他人向着孟庆和海歆鞠躬行礼,如果不是孟庆和海歆的出现,他们将会面临极为可悲的命运。
“这些人该怎么安置?”
海歆此刻没了最开始救下同胞的喜悦,反而被烦恼所充斥,这不是三两个人,而是多达五十人的队伍,光是找来能供这么多人吃喝的食物与住处就是一个问题,总不能一直花钱养着他们吧。
“很简单啊,你是鲜花王国的贵族,虽然这会身处异国他乡,但你仍然可以代表背后的鲜花王国。
你直接以鲜花王国贵族的身份和此地领主进行交涉,花费一笔金钱在这里租赁一处地方,就叫做鲜花王国驻雄狮王国灰角部落办事处,剩下的该怎么做,就不用我说了吧,先找到地方安置,然后再让这些人找到活干,等他们融入到这里后,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办事处?
办什么事?”
海歆品味着孟庆口中的新鲜称呼,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地方。
“什么事都办,也什么事都不办。
打个比方,你来自鲜花王国,此刻在雄狮王国。
你可以以中间人的身份沟通双方进行贸易,比如雄狮王国廉价的兽皮、兽骨对鲜花王国而言很有价值,而鲜花王国的魔药、钢铁在雄狮王国也大有市场。
当然,一些东西对双方而言都是不轻易对外出售的,这些你没办法摆在明面上,至于能否暗地里操作就看你的能力了。
如果觉得守卫不足的话,之前站出来的那些骑士不就是最好的护卫人选么,他们的日子肯定过的不怎么样,你只要给他们描述一个美好的前景,他们会牢牢的依附在你身边,以你为中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抱成一团的。
如此,岂不是一举多得?”
狐族的那位聪明人还没来得及提建议,孟庆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给海歆想出了一个在众人听来都无比美好的办法,他的话讲完后,不仅是那些曾经身为俘虏的人激动无比,就连海歆与狐学鼎都陷入思考之中,觉得孟庆的提议非常值得参考。
孟庆的这一提议是有参考对象的,曾经所在的时空,许多远离故土的人不都是抱团取暖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的么,地头蛇虽然难缠,但过江龙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