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提着自己的高跟鞋,踮起脚尖,蹑手蹑脚地踩着猫步,拉开房间门,摇摇晃晃的身影几乎站不稳,凌乱的长发、晕开的眼线、溃散的瞳孔隐约记录昨晚的疯狂,亮片短裙上可以闻到呕吐物的酸臭气息,胃部一阵疯狂,不得不深呼吸两口气控制住自己。
而后。
再小心翼翼地重新关上,确保门板没有发出太多声音,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持续轰鸣的脑袋几乎就要炸开,脚跟重新接触地面,还没有来得及站稳,一个转身就看到眼前的身影,心脏骤然停止跳动。
脚跟,又再次踮起来。
“哦,耶稣基督。”
女孩捂住胸口,勉强压下去的呕吐物又再次翻涌起来,看着站在眼前的李维,膝盖不由一阵发软。
李维展露一个微笑,抬起眼睛示意了一下自己的短发,“现在还像吗?我以为剪短头发之后就不像了呢。”
女孩微微一愣。
一秒、两秒,然后才反应过来李维的调侃是什么意思,噗嗤一下就笑出声,忍不住偷偷瞄了李维一眼——
尽管还是一大清早,但李维已经结束早晨的例行训练,额头渗透出一层薄汗,墨黑的头发微微有些湿润,那双眼睛仿佛盛满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清澈而明亮,和球场上强势霸气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不由自主地,心弦就轻轻拨动。
心跳,乱了节奏,女孩连忙低垂视线,“比赛,呃,我是说,训练加油。红潮,咆哮!”
李维,“谢谢。”视线注意到女孩手里的一个马克杯,和高跟鞋拎在一起,“啊,那个马克杯……”
后半句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女孩瞥了一眼自己举起来的马克杯,发出一声尖叫,羞愧难当地捂住脸颊,转身一溜烟落荒而逃,瞬间冲刺能力简直堪比奥运会百米决赛,还没有来得及眨眼就已经消失。
只有声音在空气里激荡:啊啊啊……
李维眨眨眼睛,“……不是我的。”后半句话,就这样卡在喉咙里,尽管马克杯上贴着“李维”的标签,但那真的不是他的杯子。
无奈地摇摇头,李维推开宿舍门,一阵混杂酒精的闷热空气扑面而来,一路走到对面,拉起百叶窗、推开窗户,新鲜空气汹涌而入,蜷缩在床铺上的那个身影困难地发出呻吟。
然而。
依旧没有起床。
而是拉起被子,整个人完全蜷缩起来。
那位,就是李维的室友西蒙-亨特(sin-混t),同样也是大二学生,奉行哈佛大学的经典理论:
“努力学习,拼命玩耍(study-hard,play-harder)”。
昨晚应该是在图书馆通宵赶报告,李维早晨起床日常训练的时候,还没有看到这个家伙,结果一回来就看到这一幕,再加上刚刚离开宿舍的那位女孩,不难猜测,昨晚的图书馆学习应该从“美丽心灵”演变为“爱在黎明破晓前”。
李维看着被子底下蜷缩的那条毛毛虫,扬声喊道,“着火啦,着火啦!”
嚯!
猛地一下,亨特一个鲤鱼打挺就冲起来,裹着毛毯冲出宿舍,站在走廊里,视线茫然地左右看了看。
“着火了!”
“着火了?”
空无一人的走廊怎么看怎么不像火灾现场,亨特迷迷糊糊之中看向宿舍,然后就看到李维做出一个手势:
无名指贴着小指,中指贴着食指,彼此岔开,最后尽可能将大拇指扯开。
这是“星际迷航”瓦肯人的招呼手势。
此时亨特再不明白的话,就是笨蛋了,揉着眼睛走回来,举起右手和李维击掌,傻乎乎地笑了起来,“呵呵,被你抓住了。”
李维看向自己的书桌,空荡荡地,没有马克杯,“你是不是又欺骗小姑娘,说那个马克杯是我的惯用杯?”
亨特嘿嘿笑了两声,“我什么都没说。误解,是她们的自由。”
李维满脸无语——
自热身赛结束后,李维在阿拉巴马大学就声名鹊起,走到哪里都有欢呼声和口哨声,似乎一夜之间整个校园都认识他。
不止校园,即使外出超市或者汽车加油,小镇居民也热情洋溢地和李维打招呼,有种卧底暴露身份之感。
而且!
数不胜数的女孩向他抛送秋天的菠菜,甚至上课都有女孩会塞小纸条过来,上面记录着一串电话号码。
但老实说,李维目前暂时没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