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南方希望都城选在南部,最后各方达成妥协。1790年,美国国会通过建都法案决定在波多马克河岸立都,授权华盛顿总统选择具体地方,给他10年时间,于1800年完成建都重任。在此之前,联邦政府、议会曾在费城、安纳波利斯、纽约市等地方办公。
当时的华盛顿总统于是任命了三名选址人员,授权他们选择建都的具体区域方位。华盛顿总统曾建议将新的首都称为“联邦市”,但三位选址人员决定将新城称为“华盛顿市”,后来这个名称就流传了下来,名头比“哥伦比亚特区”更响。
虽然国会在1871年再次通过法案确定首都为“哥伦比亚特区”,但人们将首都称为华盛顿的习惯未改,于是两个名称并立而行,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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