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算得上得了老天垂怜的庸才,毕竟如果不是这辈子脑袋好用很多,就算他再用功读书,也记不住那么多知识,更考不出全县第一的好成绩。
合上手中的报纸,沈邵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他走到大大的窗前俯瞰楼下,街道上已经灯火辉煌,这里的夜景是蓬县比不上的。可是他上辈子死前最后一刻,脑子里想到的却是幼时年少无知时,下水摸虾,上山捉蝉的日子。
也许只有人的生命到了最后一秒时,才知道最天真无邪的时光有多珍贵,只可惜时光转瞬即逝,想回头时,却发现物是人非情已逝。
他是个平庸的人,十多岁出来讨生活,在摸爬滚打种学会了讨好人,早就没什么天真可言。后来升级为大厨,见的人物多了,也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连平时勤奋学习知识,也是一半为了爱好,一半为了肚子里多些墨水,以便在给上流世家办酒宴时,如果遇到观厨的贵客不至于说话没内涵。
尽管……他从没有遇到向他搭话的高富帅和白富美。好吧,人生就是如此的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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