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同事。
上一世,叶招娣从桃英婶子那拿了蔡小丽的联系方式,在她的介绍下,到溪山城郊一家叫醉仙居的餐馆打零工。
这家店的老板吴欢,是个40多岁的矮胖子,都说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他大概是不爱被叫伙夫,生意做得不大却爱装款爷,削尖了脑袋就爱往有钱人堆里钻。
吴欢和蔡小丽傍的那个大款廖时杰,是称兄道弟的关系。当初,蔡小丽领着叶招娣去找他时,这个矮胖子看叶招娣的眼神就特别不对劲,即便她涉世未深,也觉得他看上去不像好人。
[哼,当初趁老板娘不在,吴欢那个色鬼还偷偷吃我豆腐,把我都恶心吐了……]
“小妹,我看你像是出来找工作的,刚好我们那缺人,你有没有兴趣去看看,包吃包住,薪水好商量。”
[我没托小丽姐的关系,竟又遇到王姨,难道注定这一世我也要跟吴欢打回交道?]
“小妹?”王姨看着走神的叶招娣,疑惑地喊了一声。
“哦。”叶招娣轻笑,“谢谢,没兴趣。”
“我看你是个灵醒人儿,肯定适合在我们那儿干。”王姨笑呵呵地说,“我们餐馆生意好得不得了,个个忙得屁股不着凳,老板娘急着招人,现在去也好谈待遇,是个好机会啊。”
这话术跟骗无知少女似的,要不是知道王姨是个好人,叶招娣肯定翻两个白眼就走了。
“你看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要是没熟人介绍,等你东找找西逛逛,一圈下来怎么也得好几天,这城里吃住哪哪都得花钱,姨怕你遭人骗啊。”王姨拉着她的手,还不忘强调,“我们老板娘人可好呢,定然是不会亏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