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恕晃着手中的高脚杯,红色的葡萄酒液摇曳,他在鼻尖闻了闻,啜了一口,对露出戏谑的浅笑,“真是稀客,没想到你今天也能来参加我的送行宴。”
“哪里的话,好歹大家都是兄弟,在你即将离开祖国怀抱的时候,我这个做弟弟的,怎么可能不亲自前来送行?况且你要离开整整两年,你不在的日子里,本该属于你的那摊事可全都落到我头上了。”
“虽然能者多劳是好事,可毕竟不是人人都有能力负担那份责任的,所以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要搞出一堆乱摊子让我亲自收拾就好。”
秦皓闻言,眼神一眯,一闪即逝的不悦之后,唇边荡起公式化的浅笑,“堂兄你真是喜欢开玩笑,我可以将你刚刚的那番话视为是你对我的体恤么?”
“你偏要把它视为体恤之言,我自然是不会反对的。”
秦恕优雅的啜着杯中的液体,神情之中,已经流露出对秦皓的反感和排斥。
秦皓当然也不是傻瓜。
两人虽然是名义上的堂兄弟,可私底下的感情并不算太美好。
做为秦家的嫡长孙,秦恕自出生之后,就被两人的爷爷视为秦家第一顺位继承人。
虽然秦恕性格乖张为人霸道,读书的时候经常会仗着自己优越的家世惹事生非,可让人无法否认的是,他有着一流的金融头脑以及不可匹敌的商业才华。
在很小的时候,秦恕就是一个典型的发光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倍受瞩目,在秦老爷子的眼中,他是秦家的荣耀,也是秦家的骄傲。
秦老爷子过世之后,在遗嘱中着重写明,秦恕,才是秦家的第一顺位接班人,而秦皓,只因为晚秦恕出生半年,不得不屈居第二,被他远远抛在身后。
还记得在求学的时候,因为有秦恕这个超级发光体的照耀,做为他堂弟的秦皓,不管有多优秀,都会被人私下里说:“瞧,那个就是大名鼎鼎的秦恕的堂弟,看上去也蛮风光的。”
“再怎么风光又如何,和他哥哥相比,到底是差了好大一截。”
这样的话,秦皓从小听到大,他受够了自己总是被人拿来与秦恕做比较,也受够了总被秦恕踩在脚底下。
所以在成长的岁月里,他不断的磨炼自己,提高自己,相信有朝一日,秦恕这个发光体,会彻底沦为他秦皓光环下的小阴影。
就在两兄弟暗潮汹涌,互相用犀利语言来争夺主控权的时候,美杜莎会馆的门口处,赫然出现一道修长曼妙的美丽身影。
宋香云是天生的美人胚子,虽然出身并没有多高贵,但她却是个很会包装自己的女子。
为了提高自己的交际水准,她报了礼仪班,专门学习如何在上流社会中突显自己的优势和才华。
每个女人在少年时期都会做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宋香云自然也不例外。
但她这个人很会把握尺度,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过分的张扬和骄傲,只会给别人带来反感,想要融入上流社会的氛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掌握高超的交际手法,给所有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好印象。
美杜莎会馆,上流社会的销金窟,采用纯粹的会员制经营,就算是身家千万,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想要踏进这里,那也是痴人说梦。
偏偏她宋香云不但没有钱,更是没有势,但她依旧用自己的方式,光明正大的踏进了这所会馆之内。
“陈煜,就这样把我们带进来,真的没问题么?”
陈煜是宋香云和秦恕的大学同学,陈家在商场上也具有一定的商业地位,私底下和秦恕的关系还算不错。
得知秦恕今天在美杜莎会馆开送行会,宋香云找到了班级里向来有好好先生著称的陈煜,很委婉的对他表达了自己也想来参加这个送行宴的想法。
这多亏宋香云平时在班里做人成功,不但为人温和,待人有礼,而且还是校园里非常有名且倍受男生关注的极品校花。
所以当宋香云找到陈煜并说出自己想法的时候,陈煜立刻拍胸脯保证,来参加秦恕送行宴的事,就包在他的身上了。
随宋香云一起前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被小姨抓来陪她参加宴会的韩苗苗。
小丫头刚刚踏进美杜莎会馆,便捂着肚子,脸色难看的扯了扯宋香云的手臂,“小姨,我肚子疼,想要去厕所。”
不知道是不是早上吃坏了东西,肚子难受得要命。
宋香云略带嗔意的看了韩苗苗一眼,这丫头还真是登不得大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