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孙鹏喷了一口茶水,差点没呛死。
就连林盛文也走近了,本就严肃的脸上更加凝重,只一双眼睛亮的很。
“买卖人口?”
这可是大案要案,自打来了这大兴县,还没碰到过有意思的案子。
“是。”唐宁还是那个不变的语调,继续爆雷,“唐兴发和张苗把他们的闺女卖给朱长岭和李桂兰的傻儿子做媳妇,卖得的半袋粮食还在唐家的地窖里。”
林盛文已经拧开钢笔,在随身带的笔记本上记录了。
然后这姑娘说的话,一句比一句令人心惊。
“我就是唐兴发的闺女,我叫唐宁,村里人都叫我唐大妞,我才十五,我不想被卖到傻子家给傻子生娃。李桂兰把我用绳子捆起来,关到柴房里不给吃喝。傻子想强暴我,我把他给咬了,李桂兰打我,我把她撞倒,朱长岭不让我走,我用镰刀砍了他的胳膊逃出来。我不想被卖,也不想以后生个小傻子,我也不想死。”
一旁的孙鹏咂舌不已,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在那种环境下还能逃出来,那场面……
林盛文的笔记很简练,记录的全是有效信息。
听到这里,他感受到了这个叫唐宁的姑娘嗓音中的绝望,他笔尖顿了一下。
抬起头,对上那双毫无波澜雾沉沉的黑眼仁儿。
“我不知道哪里有活路,摸着黑找到这儿来。我想……政府不会不管我,警察不会看着我死。”
唐宁说完,眼睛一闭,栽倒在地!
“哎呦!这、这是——”
孙鹏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想不明白刚刚说话还好好的,镇定自若有条不紊的,怎么说倒就倒了!
好像就是为了攒这一口气把话说完似的!
林盛文用自己的军大衣裹住唐宁,一把抱起。
“送医院,恐怕还有其他伤。”
“行行行,赶紧送医院。”孙鹏跑到院里推自行车,“那这个案子——”
“查朱家村,你在医院守着她,其他的事儿交给我。”
唐宁这具身体实在是虚弱到了极点,底子就很差,再加上饥饿囚禁挨打,还有被父母卖掉的绝望冲击,早已奄奄一息,能撑到刚才全凭意志力。
朱家村也是热闹极了,村支书朱富贵骑着村里唯一的自行车从县里开会回来,就见到村里人头攒动。
“大晚上不睡觉这是干啥呢?”
“富贵叔,唐大妞跑了,兴发家的大妞!”
“跑了?”
朱富贵下车,连忙喊人问清楚。
这村里的事儿没他这个支书不知道的,朱长岭和李桂兰要给狗蛋娶妻,他自然清楚。
虽然心里不赞同,但朱家村之所以叫朱家村,就是因为姓朱的是第一大姓,打断骨头连着筋,远了近了都是亲戚。
长岭两口子就这么一桩心事,正好唐家也乐意,那他何必做那个恶人,他虽是个支书,可要跳出来反对,他们朱家自己人都不会赞同。
上面的政策是一回事,村里人的观念是一回事,朱富贵不是人精也坐不稳这么多年的支书。
所以他一早就去开会了,直到这个时候才回来,为的就是错过这个事儿,民不告官不究,哪怕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也能把自己摘出去。
这会儿听完,心吓一跳,人都要傻了。
唐家那个低眉顺眼的老实闺女,居然能干得出这事儿?
“还愣着做啥!”他踢了一脚身旁的后生,“点火把,青壮劳力跟我上后山找人,娘们在村里四处搜搜!”
一想到唐大妞万一想不开跑到山上,再遇着个意外把命给送了,朱富贵头都大了。
出了人命,县公案局和武装部可是要来查的,到时候他这个支书吃不了兜着走!
没人想过一个在村里大字不识几个的土妞敢跑远,县里都没去过几回,两眼一抹黑,能跑哪去。
肯定是伤了人又害怕躲到山里去了,村里不是没有过孩子闯祸怕挨打躲山里的例子。
李桂兰带着朱狗蛋去找村医,耳朵是缝不上去了,肉都被咬碎了还血糊糊的吐在地上,只能就这么撒上止血药包扎起来,以后伤口愈合了也注定要缺一块。
朱长岭的胳膊被凿了一下,村医看了伤口挺深就让他去县医院治,不料他嫌丢人不乐意去。
村医能有什么办法,就一个赤脚大夫,会的就是那三板斧。
退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