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小公馆内,张为民已经乐不思蜀了。
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宴会、派对、沙龙,江蕴仪都会陪伴在他身侧,带领他进入这个繁华奢靡的世界,那些他往日在报刊杂志上才能看到的人名,现在他时不时就能见到,昨晚的派对他甚至都和自己最喜欢的诗人说上了话,对方风度翩翩,待他相当客气。
这一切,都是江蕴仪的功劳,当然他自己也是因为有才华和能力,才能让名人另眼相待。
张为民相当适应,他觉得自己生来就应该享受这一切,他要对陈旧的一切东西大声说不,他应该彻底的张开双臂,拥抱眼前的一切自由和美好。
他彻底的沉醉了,昨天的派对一直开到了凌晨,他和江蕴仪坐着汽车回到公馆,趁着酒意和蕴仪深情表白了一番,本以为能够顺利成事,没想到蕴仪实在是清高纯洁的好女孩儿,哪怕心底崇尚自由,但实际上,还是相当注重个人贞洁。
他仅仅只是失落了一点点,很快想通了关节,就更加高兴了。
这是个多么好的女孩子,简直像是女神一般圣洁美好,而这样纯洁无暇的女孩子却独独青睐他一个人,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目眩神迷,不由得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甘心做她一生一世的忠仆。
他一直睡到了下午一点才醒,这也是常态了。
真正融入了上海的生活,这里的上流人士都是派对到天明,下午才开始一天的,就像那些外国人一样,这才是真正的时髦。
张为民醒了以后,穿着睡袍,睡眼惺忪的直接坐到客厅里要咖啡。
这也是习惯了,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男主人。毕竟岳母总是不在,大多数时间只有江蕴仪和他,而他又是铁板钉钉的未来男主人,现在提前享受一下,也未尝不可。
小女佣给他端了咖啡,回到厨房就开始抱怨。
“咱们小姐都客客气气的,就他整天一副大爷模样,真想不明白小姐到底看上他什么了。”
“我也觉得奇怪,往日里小姐交好的少爷们也有比他好看的,也有比他有才能的,怎么偏偏就领了他回来……”
“哪个不比他大方,从来到现在,就没给过打赏。”
佣人们自成一派,纷纷吐槽起来。
张为民却浑然不觉,喝完咖啡又要早报。
可巧就看到了那篇《论裹小脚和裹小脑》,本来还当个乐子瞧,可再细看,地点居然是津南,再看,这……这不就说的是他家吗?
具体点说,说的就是他!
丈夫离家三载,归国回来带了个女朋友,声称要和她离婚……
不不,哪里有那么多巧合,不可能,他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情来。
状告夫家,别说是在津南那个小地方,就是到上海来都是稀罕事,再不可能的!
可整个津南出去留学的一只手都数得着,他都是认得的,虽然不是每个都熟,但基本情况他都略知一二,报纸上说的这些种种条件来看,能全部对上的,就只有他。
他被告了。
他被他的妻子唐宁给告了!
准确的说是他一家,人人有份,都被唐宁告了。
张为民久久回不过神来,为什么呢,他知道自己在道德上来说是有那么一点对不起她,可他不是认错了,还许诺了以后,好好的安排她了呀。
她怎么就不能像那些低眉顺眼的女人一般,乖乖的认命就好了呢。
……
她怎么敢?!
事实证明,唐宁不但敢,还能把事情给闹到上海的报纸上。
张为民看了一眼署名,烟如织,一定是唐宁用了钱买通了这个臭名声的烟如织。
可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就为了争口气,还是为了离婚?
不,不会这么简单。
张为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性。
唐宁对他爱而不得,最终因爱生恨,决定搞臭他的名声!
让他在上海无法立足,最终拆散他和蕴仪,让他一败涂地之后只能回到津南,回到她身边。
好恶毒的女人!
江蕴仪站在楼梯上,看着客厅里的男人,毫无风度仪态,对着一份报纸,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或许是晨起还未梳洗,一缕阳光照射进来,居然能够把男人稍显油腻的头发看的清清楚楚,她心里一阵腻歪。
“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吗?”
见到男人察觉,她缓缓走来,温和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