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败御剑响夜后,尊尊算是彻底出名了,这也是他同意和魔剑勇者决斗的主要原因。
想要快速出名,最好的办法就是踩着强者上位。
至于效果——
“快看!那是尊尊,是红魔族的大魔导师,打败了上级恶魔不说还打败了御剑响夜!”
“御剑响夜?魔剑勇者?”
“没错,就是他!”
“真的假的!”
看来效果把群,所有人都对坐在角落里的尊尊指指点点,不停称赞。
如此一来想必很快就会邀请不断、组建小队、打败并成为新魔王、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然而——
“需要魔法师吗?好,去问问尊尊吧。”
“等等,等等!”
“干嘛拦住我啊!”
“你这个榆木脑袋仔细想想!区区史莱姆而已,怎么可能劳烦实力强大的尊尊,你不是在嘲讽人家嘛!说不定会被认为是在挑衅哦!”
“对、对哦,我知道了,还是找别人吧。”
原本还想要来邀请的冒险者,在同伴的斥责下立马放弃了,转而去邀请别人并欢天喜的去做任务。
——砰!
尊尊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把悠悠好不容易搭建的扑克塔给震散了,惹得她眼泪汪汪的捶打尊尊的肩膀。
可恶!
变得更加高不可攀了!
帮悠悠重新搭建扑克塔的惠惠,看到他这样好奇道:“尊尊,你干嘛这么生气,我知道你很想有人来邀请组队,可就算只有我们也无所谓吧。”
“就是说啊,我可是经常独自一人呢。”悠悠说着让人心酸的话。
“我说啊……答不答应是一回事,可不来邀请就是另一回事了!”
尊尊觉得自己就像外表高冷,但内心闷骚的假矜持男神,表面上风轻云淡,实际在乎的不得了。
“哈哈,你们好像很苦恼的样子?”
在尊尊考虑要不要纡尊降贵的去邀请别人时,一个故意装作轻佻下流小混混似的声音从耳边传来。
转过头。
这是一个有着暗淡金色头发,长相略显小帅的男人,他穿着普通冒险者的服装,腰间上还别着一把长剑。
“没办法,名人是这样的。”
他甩了下金毛,抬起头骄傲道:“比如我,就是太受欢迎,只要一和别人搭讪,对方就会害羞的逃走……啊,我可真是個罪孽深重的男人。”
说完还朝着尊尊抛媚眼。
这家伙该不会是那个吧?
惠惠和悠悠对视一眼,各自带着明显茫然。
“……是谁?”x2
“是我啊!达斯特!阿克塞尔新手村最受欢迎的男人!”
他跳脚这么大喊。
惠惠对外人不关心,反倒是悠悠小声说道:“我听公会的柜台大姐姐说,在阿克塞尔有一个人见人厌、狗见狗烦、声名狼藉的小混混,和名字dust一样是阿克塞尔居民人人视为垃圾尘埃的存在……该不会就是你吧。”
“伱这不是垃圾中的垃圾吗,哪里受欢迎了。”
“哇啊啊啊!”
被尊尊补刀的达斯特,顿时眼泪汪汪的大哭,还委屈地说道:“好心好意的来邀请,竟然这么对待我!要是不请我喝泡泡酒,我就会一直大哭下去……我看!”
同时暗中偷看尊尊的反应。
他根本就是在假哭,而且还顺势讹诈酒水,不愧是阿克塞尔的小混混。
“够了,达斯特。”
一个穿着斗篷还有着浣熊尾巴的女孩子从身后走来,同时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巴掌。
“好疼……琳恩!”
“抱歉,我的同伴给你们添麻烦了。”
琳恩低下头。
达斯特却先告状道:“琳恩,这次可不是我的错,我好心邀请他们却被骂成垃圾,你要替我做主啊!”
“难道不对吗,垃圾人渣小混混。”
“琳、琳恩……!?”
被同伴这么说,饶是脸皮厚的达斯特也差点没绷住。
两人耍宝似的鲜明自我介绍,让尊尊明白了他们是什么人。
“所以,你们是有什么事吗?”
“啊,抱歉,其实我们是想邀请你们做任务。”
据琳恩说,阿克塞尔附近有着名为初学者杀手的怪物,它是一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