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里,我印象中非常不错的一家酒馆。”戴斯蒙指着一处酒馆说道。
他带着几人来到了维桑尼亚丘陵靠海一侧腰部的一处巷子,这里由于海风吹拂,恶臭味几乎消失不见,正是进食用餐的好地方。
店面的装潢看着还行,从外面就能看到酒馆里视线开阔,坐在里面可远眺黑水湾和巨大的红堡。
亚瑟点点头,带头走进去,走到剩下不多的空桌子旁坐下。
“老板,今天有什么供应的吃食?”
一名穿着米黄亚麻薄衣、脸上带着一点点雀斑的小姑娘跑了过来,叠声地给亚瑟等人介绍着她家店的特色美食,并着重推荐了店里自酿的米酒。
看她样子约摸十四五岁,虽然看上去稚嫩,但已经能非常熟练的应对客人了。
“那就给我一大块碳烤牛排,两只烤鸽子,两块面包,一小桶米酒。这几位先生们和那桌上的先生们就让他们自己点吧。”
按维斯特洛接近文艺复兴时期的饮食习惯,除了煮、烤、烩外基本没有其他手段。
而将一大队食材烩成一锅的做法,亚瑟看着就没有食欲。
就只有烤牛排、烤羊排能让他提起开造的欲望。
“好哒!”小姑娘甜甜一笑,对着亚瑟行了个屈膝礼,然后转身记录其他人点的食物。
到底是君临城城里面的人,点个餐都能给贵族顾客行个礼。
又想到自己领地上的村民见了他只会憨憨傻笑,亚瑟这小姑娘的印象顿时好了起来。
他摸出了四五枚铜板,在小姑娘记完同行所有人的食物以后,塞到了她手里。
小姑娘很是机灵,瞥见父母并没有注视这边,急忙将手里的铜板塞到了裤子兜里。
并对亚瑟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转身离开。
正是饭点,酒馆里人很多。
亚瑟他们也顺从潮流,和周围天南地北来的人聊了起来。
“嗨,我觉得团体战肯定是国王劳勃赢,就不说他的天生神力,谁敢打国王啊。”
“那可不一定,他胖的都穿不上自己的板甲了,还能下场打架吗?”
由于劳勃极为宽松的统治,大街小巷的平民和流浪骑士们,都可以高谈阔论他们的国王。
甚至有好胜心强的人,在记下了劳勃睡过哪个技院的女性工作者后,也跑去和国王当同道中人。
并问问是自己长一点还是国王长一点。
这个长,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更是时间上的上。
在这种氛围下,骑士、小贵族们津津乐道国王的一些私事,并从中获得某种愉悦感。
亚瑟可对这个没有兴趣,他主动挑了个话头:“骑枪比赛,你们觉得冠军是谁?”
毕竟这才是他该关心的,骑枪冠军就有四万金龙的奖励,就这一项到手,他来君临的目的达成大半了。
要是能攀上某个南境大家族的关系,整个上千套的甲胄,那就更好了。
听到这话,同处一室的顾客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高见。
“必然是百花骑士洛拉斯呀,上次他一枪挑落弑君者,可是出尽了风头。”
洛拉斯·提利尔是南境守护梅斯公爵的三子,因为喜欢给坐骑披着挂满花朵的马甲而得名百花骑士。
“可拉到吧!百花连猎狗都不见的打的赢,能打赢克里冈家的两个猛人?”
猎狗是魔山的弟弟,名为桑铎·克里冈。
在魔山被雷加王子授封为骑士以后,猎狗连夜扛着马跑到了凯岩城,发誓给兰尼斯特家效力。
这个行为很像誓言骑士,但由于哥哥魔山成了骑士,所以猎狗有些看不上这个称号,因此他是狮家的誓言武士。
现下,猎狗正受王后瑟曦的指示,给还是王子的乔佛里大帝当侍从。
后来御林铁卫的队长巴利斯坦被乔佛里解雇,猎狗被招进御林铁卫,他也成了维斯特洛历史上第一个以非骑士身份担任御林铁卫的人。
“我更看好魔山。”
“说起来,弑君者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怎么不提无谓的巴利斯坦呢?他可是老牌高手,纵横几十年未落一败。”
立马有人反对了这个观点:“放屁,巴利斯坦的失败我能数得过来一巴掌,他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
“这正说明他经验丰富。”
“还有个贝里·唐德利恩你们没提呢,他也是有数的高手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