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叔、贝爷和摄像小哥对视一眼,似乎在思考这个突如其来的白衣剑仙究竟是敌是友。
而倒霉蛋则在一旁神情恍惚,一拍脑勺,恍然大悟。
“懂了~你是任我行!”
“额……”
气氛瞬间变得尴尬,九叔一巴掌拍在倒霉蛋的脑袋上。
“你这小子,别在这里胡言乱语!”
九叔皱眉,试图理清思路。
首先对方在这个时候出现,帮忙的可能性肯定比捣乱的可能性要大……
“不要互相猜忌了。”
姬伯璋抹去嘴角残留的酒渍,一甩长剑,真是张口就来呀。
“我乃一剑修,一人一剑一口酒,斩尽世间乱世魔。途经此地,不见不平,拔剑相助尔。”
说这话时他脸不红,气不喘声。
声若洪钟,震人发聩。
那真是两眉尽显豪侠义,一身正气比天高。
“好小子!真豪杰!”
九叔忍不住赞叹,眼中闪烁着欣赏的光芒。
他从这个英俊的剑修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就连倒霉蛋和摄像小哥都是频频点头。
只有贝爷感觉有些不对劲儿,面前这个自称“剑修”的年轻人,总给他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
这忽悠人的本事,好像上期节目里,遇到的那个紫色恶魔……
不过现在的姬伯璋是不会在意贝爷的想法了。
《求生》诚可贵,《侦探》价更高。
若为九叔故,两者皆可抛。
非洲这破地方,全是黑妹也就算了,还只能看不能吃。
因为吃了容易得非洲猪瘟。
所以他决定弃非洲以途中国也。
毕竟九叔在,又能遇到什么太大危险呢?
至于九叔为什么会出现在非洲?
可能是非洲真的有和尚吧。
回归主题,多说无益。
再说下去,那些部落部就要全军覆没了。
毕竟姬伯璋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魔鬼嘛。
转息间,他又取出一瓶五粮液,咬开盖子,入口柔一线喉。
“哈哈哈,好酒,好酒!”
姬伯璋豪情万丈,放声大笑,“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此诗一出,他剑随心动,身化残影。
九叔几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便已突至部落残部跟前,与后面紧随其后的僵尸大军形成两面包夹芝士。
部落残部本就迫于奔命,前狼后虎之下,顿时惊慌失措。
几个手里还有兵器的勇士见面前突然出现一人,心中恐惧顿增,纷纷举起武器,下意识向姬伯璋发起进攻。
“住手!”九叔见状,连忙大喊。
可惜双方的距离太远,加之语言不通,九叔的呼喊声被风带走,根本无法传达到勇士们的耳中。
“不要挡路!”
一名勇士大吼,手中的长矛猛然刺出,直指姬伯璋的心口,其他勇士也纷纷跟上。
食人族不敢跟僵尸动手,但对同类下手可凶可狠。
要是换个人来,可能还真会被这股凶狠气势吓到。
然而,姬伯璋却不为所动,声音低沉,嘴角勾起一个轻蔑的弧度。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他的话音刚落,剑光便如流星划破夜空,直逼而去。
那石斧长矛在他剑光之下,犹如纸糊般脆弱,轻易斩为两截,勇士们顿时愣住,心中掀起波澜。
还未回神,下一句诗便随之而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光闪烁之间,姬伯璋的身影已如幽灵般穿过部落残部。
剑势如虹,直逼那些追来的僵尸。
每一剑出,漆黑的污秽便如墨水般洒落,随着剑光的舞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怪味。
若仔细闻闻,像是墨水又像是阴沟里的腐臭,令人作呕。
但九叔他们是闻不到了,只能远远的目睹这一幕,被这泼墨山水的壮观场景所震撼。
那可真是:
月照原野银似霜,
幽影浮动夜色长。
尸魔鬼嚎随风起,
剑寒烁冷斩邪狂。
墨染苍穹悲怆泣,
心随侠骨破暗霜。
月下孤影一腔洒,
豪情万丈共此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