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盯着我的身体。我恨不得把他们的眼睛都挖出来。”
宋闻璟厌恶的看着台下的人。
[现在已经是覆水难收了,总不能临阵脱逃吧,这么多人等着,而且反派马上就要来了。]
[呃……宿主,昨天晚上的时候你不是刚挖过一帮人的眼睛吗?虽然咱们倡导入乡随俗,可是,咱也不能像个恶魔一样吧!]
这一个月之内,宿主手上沾满了鲜血,都是因为那些人没有自知之明,想把宿主抓走,或者威胁宿主与他们那样这样。
特别是有一些人,总会用那种恶心的眼神看宿主,每当这个时候宿主就会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然后再揍,最后根据宿主当天的心情。
决定弄不弄死。
虽然他们是活该,但它绝不能让宿主成为满眼都是杀人的怪物。有一些人做得不过分的,系统都会为他们求情。
但是……宿主杀不杀,那就不是它的事了!反正它已经求情过了,最终的决定权也不在它这里。
“呵呵!一群不知死活的东西,要是在华国我还能有所顾虑,这个地方我还顾虑什么?”恶心,下流的眼神都快把宋闻璟逼疯了。
“其他的任务者都会像我一样吗?”他忍无可忍能问出这句话。
系统想了想说道:[没有,其他人会做服务员,或者当一名客人然后不小心的碰到任务目标。]
[这样就能在任务目标露个脸,要么就在别的地方与任务目标认识。]
“呃……这么说来,我就是开辟了一条新道路的任务者?”
[这么说也是可以的!]系统点点头。
[可是……反派除了过来酒吧,其他时候都会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或者去杀人。反正行踪不定,酒吧就是最好的时候。]
宋闻璟:“……。”
为了能让反派注意到他,他特意让人散播谣言,说自己样貌面如冠玉,气质不凡,是富贵人家的落难少爷。
……
酒吧楼上的包间。
杨亦无聊的趴在栏杆上盯着台上跳舞的人,手里拿着红酒,:“听说这里来了一个极品,名叫千羽。很多客人都慕名来这里,称他为罪恶之城里的明珠。”
“跳的舞简直是勾人心弦,虽然他一直戴着面具,但是……有人说他长着一张无与伦比的脸庞,气质矜贵。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落难了。”
“我倒是要看一看他长什么模样,就让我帮他们验证一下说法吧!安,今晚我打算住在这里,正好享用这个明珠。”
杨亦的语气仿佛在说一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