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办公室里,只剩下林宇辉和杜美玲在喝茶聊天。
“你这样盯着我干嘛?你脸上有东西吗?”林宇辉看着她双眼老是盯着他脸上问。
“你中午怎么和汤钰儿吃饭?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她问。
“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约我吃饭,不吃白不吃。”林宇辉没有想到,自己和别人吃个饭,她们都知道。
“他们说你中午唱的歌,可好听了,晚上你有没有节目?去夜总会玩,去不去?”
她虽然没有听到林宇辉中午唱歌,但听一些朋友说,他把许多人都唱哭了。
“也许,晚上我约了黄律师去夜总会玩,一起吧。”林宇辉点头说。
话是这样说。
但林宇辉发现这个小妞子的眼神,好像对他有意思似的,那一种含情脉脉的样子,让人一看便知道了。
而且她现在穿的都是贴身的旗袍,一般情况下,坐下来都会跷起二郎腿。
但她似乎有意无意让林宇辉看到她美丽的一面,像在暗示他什么似的。
不过,林宇辉不会被她美丽所动,和她聊了一会儿之后,便起身离开办公室了。
没办法,他怕再这样下去,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
“小样的,跑吧,你是跑不出我的五指山。”她现在发现林宇辉身上第一个缺点。
那就是他喝多了,就会睡着,不省人事那一种。
只要把握好这个机会,她还怕吃不到这个多才多艺的小帅哥吗?
什么有没有女朋友。
这些不重要,重要是自己有没有本事,从别的女人手上,把他抢过来,才是王道。
如男人挖墙脚一样,看中的女人,把她从别的男人手上泡过来,才叫本事。
幸福,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靠自己去争取。
她们是大城市里的女人,贵族大小姐。
在一点,她们比谁都懂,要像狼般的野x,该抢的还是抢,不会手下留情,更不会念什么姐妹之情。
林宇辉离开百货办公室之后。
他回到家里,继续他空间灵田种植,收成等等。
还有超市里的货物也是一样,大量采购,反正第二天会刷新,货架上面的又是满满的货物。
“这人参,应该长有百年以上参龄了吧?”林宇辉发现之前种下的人参,像手臂般粗大小,参味十足。
“好吧,种到千年以上,看能不能吃了它成仙。”林宇辉没有打算挖掘起这些人参。
不过他心里暗想:“改天弄一株人参出去,看有没有人卖,赚点钱盖别墅才行。”
没办法,他需要大量的现金购地皮,还要建几栋大别墅。
仓库的收入,一天几万元,太少了。
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达到亿元呢。
如果人参一株能卖到十万元以上的,这钱可不一样了。
“仓库还是小了一点,这些灵食大米,需要大仓库才行。”林宇辉看着灵田上面,堆积如山,拥有几万吨粮食。
这些粮,都是他灵田种了半年积蓄下来的。
如果一吨利润1500元,几万吨粮食的话,可以短时间收入几千万元,到时可以买更多的地皮了。
林宇辉贷银行的钱,不打算还上去,仍还它利息,也不会还本金。
如果有本金的话,还不如拿去买黄金。
现在黄金一克19元,几十年后,一克500元以上。
然而贷款几千万元,几十年之后,利息还是这么多,本金还是一样。
当年的几千万元相当几十亿,几百亿的使用。
几十年之后,它贬值了,恐怕一亩地都买不到呢。
晚上,林宇辉吃完饭后。
带上小妹林曦婵,还有林苟和小小他们三个,到夜总会玩去吧。
蒙蒙的春雨下,影响不到他们的兴奋的表情。
因为林宇辉开着小车载他们一起去,让他们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夜总会这一种地方,林苟早已听闻过了,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地方,属于上流社会人士出入之地。
“林哥,黄律师在门口,不会是在等着我们吧?”坐在小车里的林苟,看着霓虹灯下的熟悉背影。
“嗯!”林宇辉把小车停好,打起漂亮的雨伞给小妹下车。
雨伞,在这个60年代里,他们的伞子都是黑色的,没有收缩骨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