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为“神”之其一,无心则六神无主。
六欲者,通俗而言,为:见欲(视觉)、听欲(听觉)、香欲(嗅觉)、味欲(味觉)、触欲(触觉)、意欲(意念或精神需求);若深究之,心之所动,皆可谓之欲,非六欲所能尽括也。]
[天地间,万物并育,万道并行;
生灵者,心念独具,载录过往之迹,每一瞬之感知体验,皆留痕于心念之中;
其所生有始,所历有异,情怀之别,意志之殊,故所成所在,唯一无二;
知吾之所以为吾,皆因过往之迹,心念之录,情怀意志之独特所致也;
若失去记忆,忘记所有,便如同已死,即使肉身活着,再凝意成心,未复记忆、寻回本根之前,亦已成为另一全新生灵;
即便再次恢复记忆,若心源心印无法圆融归一,则形成二心并存,即精神分裂之状。]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忘者寿;若忘,即便活着,亦如同已死;若不忘,即便身死,亦如同活着。]
[未凝真灵之前,身灭则心无所依,豆腐脑坏了,无法承载其心念,其即将散于天地之际,中阴天之中阴凡则显现以载其心念。]
[所谓凡则与中阴凡则,即事物虚实两态之性,以阴阳以象分,是以神通天之凡间亦可称为阳间、人间,中阴天之凡间称为阴间、地府。]
[死后阴身,即中阴之身,若忘了所有,就是个孤魂野鬼,亲人祭奠也没啥反应,此即为祖宗不显灵;
若未忘,祭奠则有感应,就是祖宗显灵,可称为阴(英)灵;
若没忘干净,还记得些许,则为糊涂鬼;
若有怨念,怨念令其心智失常,不讲道理,因怨念凝结,还很厉害,就是个不可理喻的鬼,可称为怨灵或厉鬼。]
[存在本身即为道理之所在,因存而有性,是为物性;物有虚实之态,故有虚实之性;实者、看得见摸得着,可为物存之本体,虚者、看不见摸不着,可为物存之气息;道象阴阳以二分,即可分为阳则和阴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