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想必还有隐情。
巡捕到来后,群众很自觉地让开一条道路,让我们进去,而秋婉在后面,也没有人进行阻拦。毕竟她和我有关系,也算是半个相关人员。
一进大堂,便看见之前奄奄一息的女子此刻正跪在原告席,不停地哭。看到我来,便指着我道
“就是他!就是他带人侵犯了我!要不是看我要死了,他都不会送我来报官!”
不是姐妹,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说的什么。我侵犯了你然后送你来报官抓我自己?
堂上的判官以及看戏的群众都沉默了。都当大家是白痴吗?有人会犯了事还把受害人带到巡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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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闻言满头黑线
“你说是这位小伙带人侵犯了你,然后怕你死了,就带你来报官是吗?”
那女人点点头,继续道
“他没有钱!去医馆怕医馆不救,我骗他不会揭发他,让他救救我,他才带我来的巡府。”
听到女人的解释,群众点点头,这样倒是说得通了,毕竟阉割也比丢了性命强啊。说着看向我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
台上的判官闻言,也是转头看向我
“这位小伙,你说说吧。”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早上刚来县城,休整一番出门吃了个饭。之后听见巷子里有求救声便顺手救了这女人的事讲了一遍。
判官听完点点头,与他了解到的情况并无二致。而且经过医师的叙述,这女人的伤至少有十几个时辰了。那时候小伙都不在县里,没有作案时间。
女子听完,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她怎么也想不到,我竟然不是本地人。她只记得有个男人将她带到了官府,她看对方年纪不大,便想着自己已是残柳之躯。想威胁对方娶了自己,让自己有个依靠。
古国律令有言,若是侵犯者与被侵犯女子和解,便可免去阉割之刑,但必须娶女子为妻且不可纳妾。若女子非意外身亡,男子则得陪葬。
看着女子的样子,判官便心中了然,正当他准备宣判时,那女子突然出声
“且慢!我还有话要说!”
:()我是江湖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