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他们点的菜一个个上齐都没能中止讨论。
他把水煮牛肉换到离许稚近的位置后,吃了几口青菜,接着问道:“时间久才适应吗,许先生来京市几年了?”
许稚刚好夹了口牛肉放进嘴里,鲜嫩的牛肉用热油浇过后多汁可口,许稚吃到好吃的东西幸福地眯起了眼睛,没多想就回复了时翊的话,“有五年了。”
时翊往前推算了时间,五年前许稚22岁,正是大学刚毕业的年纪。
“这么说,你大学不是在京市读的?”
许稚夹菜的手随着这句话悬停到了半空,对牛肉的热情瞬间尽数消失,他心中警铃大作,后背冒出了一层冷汗,他拿不住时翊问这话是别有深意还是机缘巧合,所以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答法。
“怎么不说话?”时翊等了一会没等来答案,对许稚开了个玩笑,“许先生健忘到忘了自己曾就读于哪所大学?”
话说到这里,许稚避无可避,他的心沉了又沉,说,“我在a大读书。”
“a大?”时翊像是惊喜于许稚这个答案,他和许稚简直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一个面无表情,另一个则兴致勃勃。
“我出国前也在a大读书,可惜读了两年就辍学了,这是因为——”
时翊用食指点点自己的头顶,“出了一次事故,家人把我接去澳洲休养了,也是因为我这次事故,我失去了在a大的记忆。”
许稚静静地听着,在时翊说完后,他出声问道,“那次事故给你造成的伤害现在好点了吗?”
时翊面容一滞,他说的话里有很多个重点,事故、失忆、辍学,每一个都是足以吸引关注,但许稚对这些都不关心,他唯一想知道的就只有自己在发生事故的多年后,有没有好一点。
“我很好。”时翊笑容和煦,“疤痕都快看不见了,除了失忆有点影响外,其他的早都好了。”
“我就说我看你眼熟,我们既然是校友,该不会就是同届的吧?我因为失忆把你忘了?”
时翊用最普通不过的语气说出了许稚深藏在心里的秘密,许稚被一击即中,愣在了当场。
他强装没事,实则饭都快吃不下去了,他坐在那里都能听见自己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