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土镇官道上,曹紫樱背着数千斤重的野猪王缓缓地行前行去。由于野猪王过于沉重,曹紫樱每行一步必定会在地面上踩出一个深坑,一步一个坑,十分狼狈。
曹紫樱在双足上灌输了不少真气,这才脚步轻快了许多,每次落脚只踏出浅浅的脚印,得以快步而行。
一顿饭的功夫,曹紫樱扛着野猪王来到了白土镇最繁华的十字街头。
街上的商贩行人都看傻了。一个清秀绝伦的美貌少女,一只小山大小面目狰狞的褐色野猪。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好比天上地下,永远不在一条平行线上。
可是众人都亲眼所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头山一般大小的巨型野猪被美貌少女扛在了肩膀上,众人揉了揉眼睛,没错,居然是是扛在了肩膀上。众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曹紫樱,心中暗暗道:“这姑娘的身子骨是铁打的么?怎么能扛得动这么大的野猪?”
没有理会众人异样的目光,曹紫樱扛着野猪王径直向“醉仙楼”走去。
醉仙楼是白土镇最大的酒楼,上下三层,经常食客盈门,坐无虚席。许多州县的富贾官员也常在此喝酒取乐。其原因便是醉仙楼的两大招牌菜“香煎桐花鱼”和“叫花鸡”让人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曹紫樱望着头顶巨大匾额上写着“醉仙楼”三个烫金大字,轻轻将野猪王放在一旁。
跑堂的小二见门口突然多了一个人,连忙出来招呼,只见门口躺着一只死去的巨型野猪,野猪之旁站着一位貌美如花的少女,问道:“姑娘是要用饭还是住店呀?”
“都不是”,曹紫樱摇了摇头,指着野猪王道,“我想把这头野猪卖给贵店”。
“噢,姑娘在此稍候片刻,我去请管柜的!”小二望着小山般大小的野猪王,拿不定主意,有些为难地道。
“嗯!”曹紫樱随口应道。
小二迈步走进大厅内,对着一位管柜模样的微胖中年男子嘀咕了几句。管柜面带狐疑地望了曹紫樱几眼,在小二的带领下,一同走到了门外。
掌柜上下左右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野猪王,心中暗道”:“这莫非便是传说中的混天灵猪王!”掌柜心中一喜,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地问道:“姑娘,这头野猪是你要卖么?”
“正是。”
“姑娘想卖多少银子?”
“掌柜的肯给多少?”
“五十两银子如何?”
“成交!”
“哈哈哈!姑娘果然是爽快之人。小二,去帐房取五十两银子给这位姑娘。”掌柜心头狂喜,吩咐道。
小二答应了一声,转身进入大厅,一会的功夫,小二托着漆盘走了岀来,盘中放着一大锭马蹄银。
掌柜拿过那锭大银子,塞到曹紫樱手中,故作豪爽地道:“这锭银子是姑娘你的了。今日姑娘在酒楼的所有花费通通算到我的头上。小二,好好招呼这位姑娘,不可怠慢了。”
小二应了一声,领着曹紫樱走进了酒楼。
掌柜望着如小山般大小的野猪王,心中暗自得意道:“这乡下傻妞,蠢得厉害。五十两银子便把混天灵猪王卖给了我。她那里知道此物的珍贵。混天灵猪王的肉对武山境以下的武者拥有强大的吸引力,能增强内力,快速提升实力。嘿嘿嘿!到时候我把混天灵猪王论两卖,一两肉一百两银子,不就能净赚五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了么?”
曹紫樱跟着小二走进了酒楼,但一楼二楼都已客满,小二领着曹紫樱径自向三楼走去。
三楼空无一人,曹紫樱寻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姑娘想吃点什么?要不来特等酒席一桌?”等曹紫樱坐下,小二急忙迎了上去,殷勤地询问道。
“何为特等酒席呀?”曹紫樱好奇地询问道。
“所谓特等酒席,便是酒店中最为奢侈美味的一桌酒席。酒席的前菜是一道名为‘金镶玉’的开胃菜。用银针将豆芽穿孔,再塞入牛肉丝进行烧煮,豆芽晶莹剔透,牛肉轻油煎至金黄,所以称之为‘金镶玉’。主菜是本店招牌菜‘香煎桐花鱼’和‘叫花鸡’,还有燕窝雪蛤、人参炖鸡、红烧牛头、驼峰象拔、鲍鱼排翅等数十道美味佳肴组成,饭后水果是来自西域马提子葡萄和哈密瓜,色味俱全,包你满意!”小二仔细地解释道。
曹紫樱等小二说完一大串菜名之后,方才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这桌菜想必是极贵的?”
“一万两银子罢了,今天掌柜的请客,姑娘又何必替他省钱。姑娘稍等片刻,酒菜马上上来。”小二笑着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