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选择了他。
不对,应该说是迟景选择了他。
刘盛走了上去,迟景缓缓转过身,他满脸娇柔的微笑,朝来人伸出手。
刘盛立刻就一个箭步上去,将迟景手给拉住,并且一把拽进了怀里。
迟景跌到刘盛怀里,他呜咽了一声。
似乎鼻子撞疼了。
刘盛立刻紧张起来,捧起迟景柔媚的脸庞。
“哪里不舒服?”
“没有。”
迟景扬起了绝美的笑脸,他两手都抬起,揽住了刘盛的脖子,整个人,浑身都柔軟,菟丝花般依偎在刘盛的怀里。
“所以,我是你选择的新郎是不是?”
刘盛过于激動,声音都在微微颤着。
“可能吧。”
迟景笑,眸光闪过一抹狡黠。
刘盛也跟着笑,完全被怀里的冰肌玉骨给迷惑到了。
什么游戏,什么通关,什么任务,全部都可以抛弃。
只要可以拥有迟景,自己成为怪物,也都无所谓。
刘盛用力搂紧迟景,想要把迟景给整个都嵌进自己身体里。
“你挵疼我了。”
迟景轻声埋怨。
刘盛当即就松开一点力道,但是还是紧紧拥着迟景,不想放手,迟景的身体都是香了,比这个满是玫瑰的花园里的花,都还要香。
时间在这一刻暂停就好了。
永远都停在这一刻,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们,不会有谁来和他抢迟景。
“我们一直在这里好不好?”
“好。”
迟景把脸埋在刘盛的怀里,搂着对方的脖子,声音又軟又娇。
刘盛扣着迟景的腰,低头就吻在迟景同样散发着浅香的头发上。
他感到整颗心都是满满脹脹的,仿佛活到现在,过往都没有意义一样。
只有眼下,他的意义才终于达到了。
那就是得到迟景。
得到迟景,就是他人生的全部意义。
“我喜欢你。”
刘盛对迟景表白,他能力不强,也没有那么聪明,在过往游戏中,好几次都是勉强通关。
他总是有这样的心态,自己也许很快就会出事,不会再那么运气好。
然而老天对他太优待了,又给了他这样一个盛大的惊喜。
他感谢老天。
“迟景,我爱你。”
“不只是喜欢,而是爱。”
喜欢美色,喜欢皮囊,为此,甚至是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从人类变为怪物,这也算是爱。
哪怕不伟大,哪怕是卑劣的,可是这也是爱。
刘盛抱起迟景,花园里有个小亭子,抱着人到亭子里面,将人给放到了中间的小圆桌上面。
迟景双脚倮着,没有穿鞋子,两脚都悬空,轻轻地晃荡,脚趾可爱又美丽。
刘盛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抬起迟景的脚,让对方踩在自己膝盖上。
比白玉还美丽的一双玉足,刘盛就满目的痴情,都想低头親上去。
而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如若珍宝般,抬起迟景的脚,親在了他的脚背上。
迟景好像特别惊讶,想要把脚给缩回来,但是被刘盛给扣住了。
“你的身体非常美丽,你的一切都非常美丽。”
迟景垂下眼帘,脸颊红了,耳朵也一片绯艳,鲜血在薄薄的一层皮肤里面快速弥漫似的。
刘盛靠近迟景,牵起他的两只手,深情地凝望着他的新郎,刘盛呼吸都渐渐沉了。
就在这时,迟景坐着的圆桌出现了一把小小的但是锋利的刀子。
刘盛看到了,那把刀一出现,他就看到了。
迟景不知道,忽然看见刘盛手往他伸手拿什么,好奇看过去,一把小刀被拿了起来。
拿到刀的那瞬间,刘盛眸光就骤然一变,好像手臂忽然就无法控制了一样。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
刘盛举着刀子,温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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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爱,死亡,重生,
这本文的核心是这个,
他是美艳未亡人12
迟景摇头,视线在刀子上面,他想要做什么,这人难道打算把刀子刺进自己身体里,他想杀了他吗?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