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洗碗机,但就几个餐盘,顺手的事。
确实是顺手的事,但他也着实没想到,这会是程蔚朝顺手的事。
毕竟他当初是那么骄纵、任性、四体不勤的一小孩。
想到刚刚熬的粥还有菜,孟此霄问道:“什么时候学的做饭?”
“在国外上学时。”
“我还以为你就算在国外,也会有人负责你的生活起居。”
“确实有,不过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旅游,会去些偏远的地方,基本的生活技能就掌握了。”
孟此霄本来还想问些什么,程蔚朝已经反问道:“好吃吗?”
“还行。”
程蔚朝将洗好的盘子放进餐柜里,有些不服气:“只是还行?”
“因为我做饭很好吃。”
好吧,如果是和孟此霄比,程蔚朝突然就觉得没什么心气了。
而且孟此霄这样的人很少把话说得很满,他说好吃,那应该不只是普通的好吃。
“你跟谁学的?”
“院长妈妈。”
水声陡然停止,一片静默中,几滴晶莹剔透的水珠从素白指尖缓缓滴落,砸进水槽里,绽开一朵朵水花。
高大的男生缓缓扭头,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似乎开口的嗓音都有些哑。
“院长妈妈?”
孟此霄看到他这个反应有些意外:“你不知道吗?我以为我早就说过了。”
“我是孤儿。”
他们以前还没到了解家庭那一步,孟此霄没主动说,出于尊重对方的隐私,程蔚朝也就没有问过。
当初就算听到资助人的事,程蔚朝想的也只是大概家庭条件不太好。
因为他潜意识里希望,没有足够好的经济水平,但他有足够的爱。
孟此霄想了想,他确实从不在外提及家庭相关,知道他具体情况的人不多。
而当初的蒋凡,是因为他是蒋家人,知道孟此霄是蒋文臻资助的人,再正常不过。
看到程蔚朝的表情,他有些无奈,可莫名有些无法对上他柔软的眼睛。
于是,最后偏过头:“不要那样看我。”
“可能你很难理解,但对我来说,能去孤儿院,真的……”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直至几不可闻,“很幸运。”
所以他从来没有因为这个身份而觉得不自在。
程蔚朝喉结轻轻滚了下,感觉自己说话都艰难了起来。
最后偏过头,问道:“当初,准备比赛的那段日子,你讨厌吗?”
孟此霄失笑,转移话题也未免转得太生硬了些。
但他还是顺着这个话题:“为什么会这么问?”
“因为那段比赛是我们吵架的高发期。”
比赛的准备时间很充足,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程蔚朝都和孟此霄打着交道。
而他们总是因为观点碰撞而产生争执。
孟此霄其实都不用想,就能给出答案。
“不讨厌。”
因为在那段日子里,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孟此霄反问:“你呢?”
“不讨厌。”
也几乎不用思考,他给出了答案。
因为,在那段日子里,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
整理好厨房之后,两人才一起走出去。
这时候程蔚朝才是真正的有机会仔细看看孟此霄的房子。
之前孟此霄在生病中,程蔚朝不知道哪里是他的私人空间,不太方便随意走动。
又加上做饭没什么时间,只大概地看了看客厅和厨房。
似乎察觉到他对自己的房子感兴趣,孟此霄开口道:“可以看。”
于是程蔚朝也不扭捏,仔细地逛着。
这幢房子在离q大距离不远的老城区,若是不堵车开车过去20分钟能到。
老城区并不就代表破旧的意思,而是古朴典雅,带有一种历史沉淀的岁月感。
周围大多都是平房,天气舒服的时候,门口会坐着很多乘凉消暑的老人家。
周围的现代建筑看上去并不多,但基础设施完善,街道绿植繁茂,烟火气很足。
孟此霄所住的也是一座平房,室内整洁干净,显得很宽敞。
主打法式原木风,色彩协调且比重分布合适,吊顶采用弧形边设计,拱形元素也很多。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时格外温暖,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