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衰退,美元的信誉急剧下降。伦敦市场掀起了一场抢购黄金,抛售美元的风潮。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际货币制度出现了调整,1969年,基金组织对《基金协定》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创设了“特别提款权”(sdr)[4]
但是特别提款权实际上仅是一种虚拟的国际清偿能力,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因而不能成为最后的支付手段。1971年美国被迫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规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官方平价兑换的终止。这也在事实上等同于废除布雷顿森林体系。
结语
当前除了全球性的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外,一些国家还不断加强区域性货币经济关系的协调,谋求区域性货币体系的建立,直至实现区域性货币的一体化。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欧盟。经过分阶段努力,欧盟已于2002年元旦正式引入了单一货币制------欧元,使其成为了国际货币体制中的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