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挑眉,看在缘分上,多暗示了一点:“如果下定决心,那不如尽早适应成长,否则,我怕你后面后悔莫及。”
夕梨眉心一跳,蓦地抬头,撞入了那双冷感的琥珀色瞳孔中。
“你——”
“夕梨小姐,夕梨小姐,您还有伤,别乱跑了,回去休息吧。”巷子拐出来一个金色长发的侍女,一边喊一边向着这边跑过来。
“回去吧,也没什么好聊的了。”
夕梨不想走,她想问清楚!
但程风已经转身离开了,她仓促之下伸手,不料肩膀一痛,只能与那片滑溜的布料擦手而过。
金发侍女哈娣已经站在眼前,看着她脸上惊惶的神色,有些狐疑:“您怎么了?是不是那位女神难为您了?”
“不!她帮了我。”夕梨仓促否认,深深注视着渐行渐远的背影,将所有猜测压入心底。而后重新调整了脸色,对哈娣笑道:“走吧,我有些累,确实想休息了。”
“那我扶您。”哈娣赶紧伸手。
而程风则在拐入一条街角时被靠在那里装雕塑的人吓了一跳。
她一个反射跳出了信仰之跃,然后抬腿一脚踹了过去:“我认真警告你,事不过三,下一次我绝对一刀戳过去!”
拉美西斯坏笑:“是你装神弄鬼又骗了谁,心虚了吧?”
程风眯眼:“有事说事,没事就滚。”
“有!给你准备了个礼物。”
“不用了,今天收了十几箱珠宝了。”她懒散一笑,没什么兴趣地从他旁边离开,拉美西斯也没多说,安安静静地跟上。直到他们走完这条巷子,程风看着系在柱子上的一匹马,呆愣了一下,惊讶和惊喜缓缓在脸上绽开。
眼前这匹肌肉发达,四肢健壮,黑色的皮毛比打了蜡还亮!她不是不识货的人,自然知道这是一匹好马。
比昨晚马厩的那些好多了。
也比那些珠宝首饰有新意多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自己看到的反馈,上前帮她牵住了缰绳,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上午刚去套来的,可能还有些野性难驯,我给你牵着。”
“不用。”简单两个字丢下,程风抽出缰绳按着马背一撑,身体如一只飞燕轻松坐了上去,然后轻轻抽了下缰绳,号称“野性难驯”的马好似与她心意相通,立马就向着城外奔袭而去。
对此,差点被马踢断肋骨的拉美西斯一挑眉,连忙跟上。
程风的手上没有马鞭,但身下这批宝马真的通人性似的,完全知道她想要什么,一出城就开始了加速。
周遭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虚影,只有热辣的风伴随身侧,交织缠绕,仿佛在与她竞赛。
上一次这么放开了跑还是两个月前,这一次虽然没有马鞍固定,但是体感更刺激,更自由。她也不管什么方向,任□□的马儿自由奔腾,一人一马跑了半个多小时,彻底痛快了才踏着小碎步回到城外那片平原。
平原上,金发男人骑在马上,静静立在那里,笑看着这边,金色的那只瞳孔在阳光下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程风好像有些明白给他取这个名字的人究竟是怎样的心情了。
她牵引着缰绳靠近,脸上头一次出现不加掩饰的笑容:“很棒的礼物,谢谢!”
“我的荣幸。”拉姆瑟斯调转马头,两人悠悠闲闲地并肩前行,他补充说,“荒原的野马天生具备识路和寻找水源的嗅觉,埃及周边大多是沙漠,我想它能给你多一点安全。”
程风闻言,沉默了。
她还没决定要不要去埃及。
拉美西斯眼一眯,心思敏锐的他已经猜到她的打算。不过······既然有犹豫,那就是机会!
他只做不知,闲聊似的跟她说起了自己的家乡:“我知道你喜欢高处,喜欢旷野,喜欢无拘束,但是在埃及,除了这些,还有一条神奇的河流。”
“上埃及和下埃及共享着同一条母亲河,可它们的水质、流速、泥土等等却截然不同,因为这份不同,造就了埃及的绚烂辉煌。在埃及,不管是农业种植还是手工艺,都离不开尼罗河的水,尼罗河的土,所以同样是小麦,上下埃及种出来的味道是不一样的,做出来的面包、啤酒,也风味迥异。”
“还有我家所在的孟菲斯,这一段的河流平缓,每天都能见到贵族的游船,河流里也会有很多孩子钻进钻出地捕鱼,他们捕到的鱼会直接在岸边制作成烤鱼或者鱼干,味道很不错,强烈推荐你试试。岸边的芦苇丛里也经常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