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境内就好玩多了,这边都是荒漠,沿途只有少许游牧民族活动,艾涅沙算是唯一比较繁华的城池。不过艾涅沙附近兽类繁多,倒是打猎的好去处,以往每年春夏,附近的贵族就会聚集起来进行狩猎活动。”
“这两天怎么没看到?是因为害怕赫梯和埃及发动战争吗?”
“一部分吧,另外,播种的季节到了,这也意味着一年中政务最忙的时节要开始了。不过埃及的播种季节在10月,所以偶尔还是会过来晃一晃。说起来,马上尼罗河要开始泛滥了,你这次还能赶上埃及的新年庆祝活动。”
听他说的时候,程风余光已经瞟见一只黑影奔过。她伸手,从拉美西斯的马背上抽出弓箭就驾马追了上去。距离拉近后发现那是一只鬣狗,是她最讨厌的动物。
跟了一段时间后,她再次矫正认知:是一群鬣狗,在围猎一只猎豹。
程风拉了下缰绳,远远眺望,奇怪道:“猎豹的速度在草原无人可及,为什么不跑?”
“因为怀孕了。它后退已经被血浸湿了,也是这股血腥味才引来了鬣狗。”拉美西斯说完,等了一会儿,见她依然没有动作,好奇道,“不去救吗?”
他可没错过她看见鬣狗时眼中一闪而逝的厌恶。按他对女人的常规认知,一方是有孕的“弱势群体”,另一方是讨厌的对象,应该很容易戳动心防感情上头才对。
可惜,程风不是一般人。
比起热血同情这些东西,她的骨子里更多的是“冷眼旁观”,也可以叫“明哲保身”。
可她迟迟不动,那只猎豹却等不及,向她的方向冲了过来,而后在程风重新举起的弓箭下停在了五六米开外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她。
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那张严肃的脸上布满恳求。
那群鬣狗坠在猎豹几米开外,试探地一点点逼近,程风眉一皱,手略动,手中这支箭“噗嗤”一下扎进了离得最近的那只鬣狗身体里。
战争的号角响起,剩下几只鬣狗同时有了动作,不过在场四人,各个都是神箭手,拉美西斯更不得了,一箭串一双,轻松解决。
末了,他还显摆似的看着程风挑了挑眉。
程风:······真是骚得没眼看。
她把弓箭扔回,调转马头继续前行,那只猎豹先吃了两只鬣狗身上最嫩的部位,然后冲着程风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等到中午,程风和拉美西斯一行停下用餐,才发现这只猎豹也在不远处趴着,嘴里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程风几人没有草率靠近,只站在原地默默观察。发现过了一段时间,它腿间滑出三只湿淋淋的小东西。大概是生完了,猎豹勉强站了起来,开始舔舐幼崽身上的毛。等到三只的毛都顺了一遍,它叼起其中一只,放到了距离程风不远的一处草丛上。
拉美西斯见状,笑了:“看来是赖上你了,难道是因为你刚救了它?”
“我可没救它,只是讨厌那些鬣狗。”程风冷声更正。
拉美西斯耸肩,不去拆穿她的借口:“那你要收下吗?”
程风不说话了。
不知道是不是感知到了她的纠结,猎豹又将剩下的两只一起叼了过来,然后自己试探地,一步一个爪印地走到了程风面前。
程风没动作。
它歪着头看了一会儿,然后张开嘴伸出舌头就想把她当幼崽舔。
程风:······
她连忙一巴掌盖在眼前这个毛绒绒的脑壳上,与它拉开距离,同时咬牙切齿地吩咐:“给、它、准、备、食、物!”
拉美西斯:还真是毫不意外的结果。
他冲双胞胎使了个眼色,双胞胎立马知道,以后的狩猎菜单又增加了。
因为队伍里多了几只幼崽,程闲的闲逛计划就到此结束了——她怕后面再被些莫名其妙的物种赖上。
赫雷姆贝福之前准备的战车意外地派上了用处,成了三只幼崽的临时栖息地,而那只猎豹-花猫则在一天的休息后,继续开始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良好作息。
“花猫”是程风给它起的名字,三只幼崽二公一母的,分别是“大猫”“二猫”“三猫”,那匹健壮的黑美人也借此东风,有了“靓仔”这个称呼。
一马四猫相处得很好,花猫偶尔猎到多余的猎物,还会给靓仔带回来。当然,一开始靓仔是全身心拒绝的,花猫也聪明,在看见程风喂了一次水果后,它也将“伴手礼”变成了各种野果子。
又一天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