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我们长途奔袭过来的,部队困乏,需要休息,以免战斗时,力竭。
第二点,敌军正在生火做饭,说明敌军还没吃饭,短时间不会走,这就给了我们大量时间。
还有就是,等敌军吃饭的时候,我们进行偷袭,能做到以最小的代价,全歼他们。”
杨婉儿听明白了,林枫说的确实很对,可有一点她不明白。
偷袭?
抬头看看放亮的天空,这怎么偷袭。
“可是林枫,现在天已经亮了,怎么偷袭?
你不会又要骑兵变步兵吧?”
林枫伸手捏了捏她那可爱的小鼻子,这丫头也不怎么聪明吗。
“你是不是傻,这时候,骑兵改步兵,不是上去送吗。”
杨婉儿抬手,打掉了他的手,完事还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讨厌,不许动手动脚的。
不改步兵,你怎么偷袭。
马匹跑起来后,声音那么大,更何况这里有三千人。
三千匹马跑起来后,那声音,你又不是不知道,震耳欲聋的。
那傲云国的士兵又不是聋子,怎么可能听不到。”
林枫解释道:“为什么要让马跑起来?
不能让马走着前进吗?再不济,快点走也行呀。
你觉得马走起来,有声音吗?
保守点说,一里地开外,你觉得听得到吗?
只要到了一定距离后,再将速度提起来。
那时候,就算敌军发现,也没了时间反应。
而且,你没发现,我所有的士兵都配备了弓箭吗?
几轮剑雨过后,你觉得敌军还能有多少人幸存。
只要我们一轮冲杀过后,敌军阵地上,保证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了。”
杨婉儿这才想起来,林枫带来的这一万人,每人背后都有一把弓箭。
其实一开始,杨婉儿见这支部队时,都惊呆了。
每个人身上都穿有铠甲,腰间是一把长刀,腿部别着匕首,背挂弯弓,箭矢,胯下高头大马。
当时她还在想,如果自己的队伍,也能有这样的装备该多好。
“你还真是聪明,能想到这种法子,悄无声息的接近敌军。
在距离敌军较近距离后,提起速度,杀敌军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