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最后一块儿,钱智势在必行。
可一旁吃了半盘肥肠的班庆也举起了筷子,更别说已经伸出手的卫财。
三个人同时向着盘子里的最后一块儿猪蹄进发。
“嗯?”班庆轻轻的嗯了一声,钱智和卫财只好默默的收回了手。
只一口,班庆就体会到了猪蹄的热情与醇香。
美味的口感是那样的鲜活,仿佛是一盏明灯,不停的在心里闪烁着。
如果你说它里面的筋多,但嚼起来却韧劲十足,
如果你说它是肥的,但却一点不觉得腻口,
如果你说它皮太厚不入味,它却把香味渗透到了骨髓。
食髓知味的班庆,还没好好享受到猪蹄的美妙,就在没了。
更可怜的是在他想要吮吸骨髓的时候,咬到了舌头。
不情愿放下猪蹄的班庆,一手捂着嘴,然后用力的拍打起钱智。
“你是猪吗?吃的那么快?啊,你看看,被人是人过留名,你这是所到之处皆为白骨啊!”
“让你吃,让你吃,都不知道给我留一点。”
“就是,吃独食,我连一口都没尝到。”卫财幸灾乐祸的说道。
可接着,班庆就把矛头转向了他,“我们来干嘛的?干嘛的?你自己吃了一盘的红烧肉你还好意思说啊?”
“就是,我和老大也一口没尝到。”
疼的不行的班庆气呼呼的站起来,指着卫财说道,“你把钱结了,让你吃一盘的红烧肉。”
临走时,还不忘把没吃完的菜打包,这也是班庆这么多年在外面吃饭的习惯。
钱智乐呵呵的看着卫财去结账,自己趁机把饭菜打包了。
嗯,晚上有的吃了。
等他们走了之后,熊二还傻呵呵的送到门口。
只不过他有些纳闷,这人怎么光吃菜,不吃饭呢?
熊二哪里知道人家是来探九里香虚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