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小车是谁的?
女子:我的。
交警:电瓶车是谁的?
女子:我的。
交警:???
女子:地上的男人也是我的。
交警:再见。〗
南宋,临安。
华夏古代便有交通法,于唐朝有雏形,到了宋代,这些规定开始被刻在木板或石碑上,竖立在街道两旁,以规范行人的行为。被称为“仪制令”。
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车辆、船只、轿子、牲口等,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对应不同的规则。
但妻子驾车撞倒夫君的案例,不说没有,也几乎少见中的少见。
驾车撞倒人,轻则鞭刑,若是他人身体受伤或损毁他人货物造成损失,则赔款或流放。
而飙车,则是重中之重,惊扰百姓,冲撞集市,按谋杀罪论,判斩首。
“妻伤夫……”
“幸好是在后世。”
《夷坚志》是一部宋代志怪小说,在其中有一段关于宋律的记载:丈夫伤妻,比伤别人减二等罪,伤妾又比伤妻减二等罪。但妻伤丈夫,则要罪加一等,告发丈夫,无论丈夫是否有罪,都必须坐牢。
程朱理学虽起于北宋,但并不是主流观点,一直到南宋。
皇帝、官员丢土丧国,打又打不过,那怎么办?
“故土上的女性啊,你们要坚守贞德。”
“宁可死,也不可从贼。”
明朝虽受影响,也只能说一半一半。
真正发扬光大的,反而是明末之后的士大夫们。
“我打不过鞑子,我还管不了你?”
士大夫们投降是:良禽择木而栖。
百姓,由以妇女为主在他们口中则是:不守贞操,无德,居然从贼?
他们要求女子:“好女不嫁二夫。”
自己却做起了三姓家奴,闯来降闯,清来降清,吴三桂造反,他们又跟着喊:“反清复明。”
临安城。
“阿娘,两位姐姐会被杀吗?”小女孩问道。
“不会。”
“那会坐牢吗?”
“或许也不会。”
“可为何阿姊要坐牢呢?”
“因为……她是宋人,而非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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