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就说了,凶器是某种钢制兽爪。身为捕快,迷信妖魔鬼怪,以后还怎么办案?”
严智也说:“我办案多年,只见过装神弄鬼,没见过妖魔鬼怪。”
萧麦点点头:“多谢三位大哥指点,以后办案,我再不会往妖怪身上无端联想了。”
不耻下问的人少,好为人师的人多,萧麦说丝线上沾有青苔和陈木的味道,众人都不高兴,可萧麦多谢三人的指点,他们就挺开心的。
只是薛义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以后办案,你还想当捕快啊?”
辟邪之眼就是专门用来办案的,以后不办案,不就浪费了吗?
“这……我一直想当捕快。”萧麦淡淡地回复道,然后转移话题,“对了,我先前验尸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说来听听。”
萧麦指着一具尸体的心口位置说道:“他的心口有点略微隆起。”
为了更直观些,萧麦扒开了死者胸前的衣物,于是三人皆看到,死者的心口处,真的鼓起了一个大包。
“不止一人如此,我排查过的每具尸首,都有心口隆起的状况。三位前辈见多识广,能否赐教,这痕迹究竟意味着什么?”
严智蹲下身,摁压隆起处后,叹了口气:“造成这种痕迹的原因,最有可能的是,凶手是以某种高深内功,隔空捏住死者心脏,向外一拽,导致心脏与胸骨破裂,伤口外凸,皮肤渗出大量鲜血。”
“啊?”初次直面内功的威力,萧麦忍不住心生向往,“这高深内功,有点太高深了吧?”
薛义笑道:“没有金刚钻,谁揽瓷器活?那些有武林门派坐镇的地方就不说了,这天底下的县衙、府衙,从来都是高手最多,武力最强的地方。没两把刷子,谁敢挑衅官府。”
“薛大哥,冒昧地问一句,凭您的武功修为,与凶手单挑,有几成胜算?”
薛义哈哈大笑,笑完之后,眉宇间掠过一抹,萧麦看不见的狠劲儿:“我的武功,也就比汪捕头强一点,你说有几成胜算?”
萧麦心里一凉。
当一个人说,自己比另个人强一点时,意味着这俩人就处于同一水平,甚至前者还要差一点。
人以类聚,徐少野、严智,能跟薛义搭伙儿,水平估计都差不多。一个汪捕头被凶手碾压,那三个汪捕头能赢吗?
“若凶手此时突然返回现场,我等岂不是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