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点的掷石武技,完全不足以百发百中,但萧麦运气好,凭着感觉一下子就打中了。
接下来,萧麦将手里的石头,一块一块地掷向尸人。
这种程度的偷袭,连给尸人挠痒痒都不够格,也正是察觉到没危险,尸人才不躲不闪。
然而,石头伤不了人却烦人。
气恼之下,尸人不再打持久战,猛然间激发全身气力,瞬破三人阵脚,把三人猛拽向尸人方向。
薛义忙道:“松手!”
话音未落,三人同时松手,薛义、严智松开徐少野,徐少野松开铁链。
抢过琵琶锁的尸人,将琵琶锁往身后一丢,但见一道电火花闪烁,琵琶锁就扎在了身后的石壁上。
“是个硬茬。”徐少野甩了甩酸痛的双手,收起琵琶锁,从机关匣中拽出了一支九节鞭。
薛义则把捕门的通用装备雁翎刀收回,拔出了两把乌黑的砍刀。
刀身不足二尺,刃口向内,像是菜市场猪肉摊上的家伙。相较于普通刀具,这种砍刀更符合人体力学,挥砍起来更加顺手;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砍刀没办法做得很长,遇见长刀很容易败下阵来。
薛义提前知道,凶手使用的是钢制兽爪这种短兵器,才放心换用的砍刀。
严智则是坚信一寸长一寸强,拔出了事前插在地上的霸王枪。
相较于一般的红缨枪,霸王枪的枪头更宽大,破甲能力更好,枪身也更加坚固,是黑白两道都十分钟爱的兵器。
三人刚摆好阵势,尸人已冲至近前,他左手如常,原先右手的位置,被一只钢制兽爪所取代。
严智执霸王枪顶上,尸人右爪迎上,枪爪相抵的瞬间,尸人向下一压,严智枪尖就朝地面一伸,被尸人一脚踩住枪头。
接着,尸人挥动左手,一掌劈向严智胸口,明明相隔甚远,胸口被掌风扫过的感觉,就像受到一只铁锤重击,砸得严智气血翻腾。
紧接着,尸人又变掌为爪,像凭空揪住严智心脏一样,往后一拽。
“扑棱——”
眼见严智的心脏和胸骨,就要被尸人捏爆,千钧一发之际,徐少野甩出九节鞭,缠住了尸人的左臂,令其暂时无法行动。
薛义则旋身如月,绕过严智,飞身掠至尸人身后,然后压下双腿,挥动双刀,猛砍尸人的腿。
这一刀若是砍中,哪怕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高手,也得乖乖留下一条腿。
尸人连忙高抬腿,躲过刀锋,严智顺势拔出长枪,又猛地向前一刺。
“扑——”
锋利又霸道的枪尖,在距离尸人心口仅剩半寸之处停下,竟是尸人的左手,紧紧抓住了霸王枪柄,另一边用九节鞭捆住尸人左臂的徐少野,被尸人拽得一趔趄。
此刻,攻击尸人下盘的薛义,一刀不中,又出一刀,砍向尸人的另一条腿。
电光火石间,尸人踩下抬起的那条腿,一脚踩中砍刀,薛义措手不及,扑通一声趴到地上。
借助这一脚的力量,尸人以掌中霸王枪为撑杆,纵身一翻,绕着霸王枪翻了一百八十度。
徐少野刚趔趄完,还没站稳脚跟,就被尸人掀飞,在空中转了个大圈,重重砸到长枪另一边的泥坑里,摔得他一时站不起来。
趁薛义、徐少野皆被击倒,尸人左手抓枪杆,疾步向前,魅影般冲到严智跟前,抬起右爪就是一记“黑虎掏心”!
没练过长枪的人,往往会觉得,长枪相较刀剑过于笨重,一旦被近身就完蛋。
实际上,长枪足够长,也足够灵活。
当尸人抓住枪杆逼近,一记黑虎掏心直取自己心窝时,严智接连退后数步,一直退到枪杆底端,然后他松开枪杆,一转身就窜到了长枪另一边。
此刻,尸人与严智正好面对面,中间隔着一杆长枪。
接着,严智纵身一跃,一脚狠狠踢在枪杆上。
尸人正用左手抓紧枪杆,被严智这一踢,直接震得五指生疼,同时枪杆撞在胸口。
“咚——”
尸人当场被撞飞出去,霸王枪则反弹到严智手中。
“好!”
萧麦悬着的心稍稍放松,他虽目不能视,但听得出,严智在被尸人纠缠时,通过踢踹长枪来帮自己解了围。
“难怪三人,总以锦衣捕快的身份自豪,水平跟麻衣捕快果然不一样。”
穿越以来,萧麦一直以捕快之子自居,所以关于捕快的常识,他一句也没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