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句话,萧麦很认同:“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
夜晚,让懦夫愈懦,让勇者愈勇。这世上有无数罪犯,既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行凶,也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潜藏。
捕快如猫,贼人如鼠,猫欲捕鼠就必须熬夜,捕快抓贼就得习惯夜战。
“说起来,还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则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适圈。”
萧麦越想越后悔,没能及时认识到内功的作用,把武技点都加给了玄黄印。
“无论如何,这次都要大赚一笔,把吐纳练上去。”
望山跑死马,谷地看着很近,实则跑了二十分钟,才来到林地边缘。
萧麦时不时就会调出系统界面,查看冷却时间,这会儿还剩下40分钟。
“离冷却结束已经很近了,40分钟,只要再坚持40分钟!”
“有了!”
萧麦又想出一个主意,可以拖延时间:“不若放一把火,把真凶逼出来?”
凌铳摇头道:“是个好计策,可万一凶手被直接烧死在里面,我们交不了差。”
这会儿,太阳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沦,只剩下浅浅的一条边。
“枪来!”
听到凌铳吩咐,一名捕手就把手中短棍丢给另一名捕手,这名捕手则把自己的短枪,跟短棍嵌套在一起,组装成一柄长枪,恭敬地献给凌铳。
凌铳接过枪来,不住摇头:“密林里面用长枪,想害死老子?”说着,他重新把长枪分成两截,左右各执一半。
“枪?”萧麦听到凌铳换用短枪,不由发问:“凌爷不是拳法宗师吗,为何用枪?”
“哈哈,临阵对敌,还是枪用着更方便。让我考虑一下,是摸黑潜入,还是明火执仗。”凌铳望着漆黑的密林,眉头紧皱,脑筋疾速飞转,在分析了各种利弊后,吩咐道,“点火!”
“呼呼——”
很快,众人点燃了五柄火把,四个捕手各执一柄,剩下一柄则交到了萧麦手里。
让盲人提灯,萧麦只当是段子,未曾想有朝一日,居然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