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回去。
这时候的天天,已经六岁上幼儿园了。
每天思戎早起把他送到幼儿园,下班的时候再去接他一起回家。
就在大姐他们离开的第三天,思戎晚上接上天天的时候。
天天闹着要带思戎去一家蛋糕店。
嘴里还念叨着,这是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给思戎买的蛋糕。
要回家给小姨过生日。
思戎听了特别感动,就由着天天带着她,往蛋糕店的方向走去。
可是还没有走到蛋糕店的位置,穿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
两人遇到了劫匪,二话不说对着思戎的肚子就来了两刀。
然后拿起思戎的背包就跑了。
当时的思戎将天天护在了身后,没有让他受到伤害。
临昏迷的时候,还死死的拽着天天,怕他被坏人给抱走了。
是天天的哭声引来周围的人报警,把她送去医院,思戎才捡回来一条命。
不过因为刀伤正好是在腹部,扎穿了子宫,对于以后要小孩会有影响。
而且那个小巷子里面没有摄像头,暂时也没有抓到凶手是谁。
这个思戎倒是没有太在意,她本来也没有太多的意愿,必须自己生一个小孩出来。
倒是大姐和大姐夫,得知消息赶了回来,当时就让天天跪下来给思戎磕头。
说是思戎救了天天一命,以后就让天天给她养老送终,照顾她一辈子。
思戎很想说,也不用搞成这样,都是一家人。
再说还是孩子是为了给她买蛋糕,两人才去的那个巷子里面的。
不仅是这样,等到思戎出院之后,大姐和大姐夫还硬是把天天的户口转到了思戎的户口上面。
而且还把杨天天的名字改成了思天天。
思戎本来是拒绝的,但是这回思母也下场跟着一起劝说。
还说什么,你大姐的孩子和你的孩子本来就没有区别。
这么改过来了也没什么影响,反正你也不想结婚,就当天天是自己生的,到时候妈妈也不担心你养老的问题了不是挺好。
而且以后你大姐和你姐夫,要是在想要个二胎也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