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和大曹两父子分赃后,三人都很欣喜,尤其是曹昂。
果然,还是二叔最疼我!
“叔父,侄儿敬你!”曹昂端着酒杯对曹德说道。
曹德看着面前这个英武不凡,又面带狡黠的侄儿,满怀欣慰。
在徐州的两年,虽然与他不常见,但书信来往还是很频繁的。
昨天曹昂出门打猎,猎杀了一只熊,让人快马加鞭送两只熊掌往徐州给他。
过两天,和大曹巡查库房,又从大曹的库房顺几个好玩意送给他。
逢年过节嘘寒问暖更是常事,有好东西也送一份给他和曹善。
这大侄儿是真能处啊!
曹德提起面前的酒杯,高兴的笑道,“子修,来,你我同饮一杯。”
大曹看得歆慕不已,好大儿历来与二郎亲近,他虽心有感叹,但更多的是高兴。
他已不惑之年,没几年活头了,这次能不能打过袁大都是未知数,倘若有一天出了意外,想必只要二郎在,定能保全后辈子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大曹拉着曹德的手,满脸通红的说,“二郎,此次奉孝虽与我说了十胜十败,但我心里还是没底,倘若我这次北上与袁本初决战有个万一,家中妻儿老小你要帮我保全啊。”
不怪他担心,主要是大曹与袁绍相识多年,深知那位儿时好友的厉害,倘若当初不是半路杀出来一个二五仔董大胖子,搞不好这大汉朝的天下都变成袁家的了。
这几夜,大曹每晚半夜睡醒总是回顾和袁绍相识以来的往事,越想心里越没底。
曹德红着眼睛挪笑道,“大哥,你真舍得?我听说这两年你从留香院顺走了不少美人,就连那头牌来莺儿都被你藏到后院去了。倘若这次你一去不回,那不就是便宜我了吗?”
大曹也不是个吃亏的主,两年来变着法的和曹德斗,争钱抢粮,各种手段都使了出来。
斗输了就往留香院跑,不仅睡了还带走,妥妥的一副吃霸王餐的面孔,搞得曹安民多次写信给曹德抱怨诉苦。
曹昂在旁边嗤嗤直笑,来莺儿是兖州出了名的美人,当初他都想把那女人弄回后院去,可是曹安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来莺儿是他的摇钱树,这才作罢。
哪知最后便宜了大曹,不过曹昂也不是大度之人,他为这事偷偷和丁夫人打报告,让大曹睡了几夜的书房,总算出了心中一口恶气。
大曹心想,对啊,后院还有那么多美人,全都便宜了二郎,那不是亏了。
不行,这把不能输!
“刚才是大哥说笑了,我岂是那种还未开战就言败之人。”大曹边说边激动的站起来,“袁本初干大事而惜命,见小利而忘命,此番我定要生擒了他,倒时河北美人仍按以往约定,二郎你先挑。”
哎哟,这秃噜嘴,说漏嘴了!
大曹急忙坐了下来,这可是他和曹德两人之间的秘密。
“叔父,什么约定?”
曹昂在一旁满脸雾水的问,他只知道自从叔父那次从徐州回来后,父亲每次出门打仗总是一改往日习惯,攻城拔寨得胜后总是:()重生三国,家兄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