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芸问:“我会因为这件事被告吗?”
江律师说:“看对方的要求,他也不想得罪宣总,按我分析的情况拿到赔偿是他的目的。”
这个设计师据说在业界还是很有名望的,不然宣景也不会找到他。
“他这么出名也缺钱?”丛芸愤愤然,“他做错了事,为什么还要我赔钱?不公平,不合理。他一分钱也别想从我这拿到。”
江律师又说:“你有他骚扰你的证据吗?”
丛芸将手机拿出来放桌上,幸亏之前留了心眼,她录了视频。
从拍摄角度可以看出,丛芸刚开始拿在手里录的,后来设计师过来骚扰丛芸,画面就开始混乱了,但声音能听出来丛芸当时处在险境。
直到视频结束,丛芸问江律师,“可以做为证据吗?”
江律师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当然可以。在和对方当面交流或者通话过程中录下来的录音或视频,一般认为是合法的,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太好了。”丛芸还担心这种视频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我现在要求让他付出代价。”
江律师说:“我是你的代理律师,你付律师费,我帮你分忧,他一定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丛芸眼睛一厉,“他想从我这拿到一分钱都不可能,他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刚才的交谈,江律师也察觉出来她不想让宣景知道发生的事。
“按照你的想法,他对你的骚扰行为宣总也会知道。所以,你瞒不住他的。”
半小时后,丛芸在江律师的陪同下重新回到民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