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转手就是几十万两银子,这生意妥妥是自己赚到了!
开荒团和莫桑的合同很容易签,就是开荒团和荷兰合同的翻版,唯一差别就是把银子换成了一片岛屿。
合同签订,最终皆大欢喜。只是李胜金有些不欢喜。
等莫桑喜滋滋离开,他苦着脸道:“大师兄,您这合同怕要麻烦。两个月生产十二万支火枪,咱们兵工厂怕手头上活都不能干了。再说,再说西班牙这批枪又没钱赚,为什么急着赶着和荷兰的合同一起下单?为什么不拖一拖?”
李易大义凛然道:“金子,拖拖拉拉的事是咱开荒团干的?救兵如救火啊。你知道欧洲战场多需要这批武器吗?早日运到,就可以早日发挥作用,杀敌立功。”
“立什么功啊,”李胜金没被忽悠糊涂:“西班牙杀的是谁咱都不知道,立功从何说起?”
“杀谁都是立功!”李易倒是掷地有声。
“哦,啊?我明白了!”李胜金想了想总算开窍了,“欧洲是个处强盗的地方,那些士兵满世界烧杀掳掠,罪行累累死有余辜。咱们的枪杀了他们是立功。”
李胜金觉得李易的形象更高大了:怪不得大师兄对输出武器这样积极,看来自己思想境界确实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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