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走!”
大喝一声,赵云接连出枪,顿时带走十余条性命。鲜血溅红了他的战袍,却令他的斗志燃烧得更加热烈。
昔日乡间,子龙便敢孤骑闯千军。如今千余名晓勇骑士紧步伴随,敌寇人数虽众,却只有抱头鼠窜的份。
“除奸讨恶,卫我河山!”
杀得不够痛快,赵云再次啸叫。其策马疾驰,竟一马当先脱离军势,狠狠冲入密麻的贼兵阵列。见敌将居然这般狂妄,不少白波溃兵也被激起血性,些许自视勇武之士,提刀便是大步杀来。
“来的好!”
目有精光,赵云枪如惊雷,似乎快出残影。往往贼人还未有反应,喉头便掠起团团血雾。这些白波精锐,在白马战将面前,竟连一个照面都撑不过。
噔噔噔——
赵云先入,千余铁骑随后便至。
宽阔的骑阵直冲而来,附帯着踏破一切的气势。这一刻,大地仿佛都在震颤。
跑在最后的白波兵闻声回头,顿时骇得面色惨白,魂不附体。未等他们做出应对,骑军便杀了进来。首列的重装骑兵挺出骑枪,都无须刺击,只需借着冲劲对准前方,便叫敌军无可抵挡。
无有甲胄护体,血肉之躯何其脆弱?
锋锐的枪矛刺入躯体,在巨大惯性的作用下稍稍抖动,就能使得血肉横飞,四处都是残肢断臂。
骑阵两侧,是荀家的持戈轻骑。
这些骑手未经战事,故此未被安排在首列。虽身处两翼,他们那长达一丈的战戈,还是给贼兵帯来了惨重伤亡。
长戈始见商代,历经多代王朝更迭,一直都是擅战之兵。无论尖头还是横刃,在高速移动下,都能轻易撕裂敌军防护。面对铁甲尚且不惧,对阵轻装步兵,自然更是肆意收割。特殊的设计……
使长戈即便撞上盾牌,往往也能直接将其砸碎,可谓之所向披靡。
相比前二者,骑阵中间的弩骑兵,表现就难免逊色些许。尽管手弩强劲,但装填繁琐,临阵不过三矢,冲入敌阵后便要拔出马刀作战。虽然斜身挥砍也有成效,但还是无法与骑枪长戈媲美。
“杀啊!”
“除奸讨恶,卫我
河山!”
骑士们怒吼着,不断汹涌冲杀。一路势如破竹,所过之处卷起血雨腥风。
宛如刀切豆腐,骑阵左突右杀,不受丝毫阻碍,在溃军中肆意行进。很快逃亡的白波兵从一个整体,被强行分割成数个小战团。义师步卒迅速跟进,以包抄夹击之势,将一个个战团分而围歼。
随时间流逝,场上溃军肉眼可见的愈来愈少。幸存者也都是拼命狂奔,只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营寨上,初临战事的荀衍震撼不已。
本想着以寡敌众,便是得胜也会损伤惨重,未曾想竟是这般走向。
察觉到荀衍的心思,其身旁的荀攸微微一笑,抚须道:“兵不在多而在精,将不在勇而在谋。”
“我军百战之师,刀甲皆为上品,再者以逸待劳占尽优势。贼军乌合,朝不保夕,莫说兵器,甚至还要为饭食担忧。他们敢战,无非凭借一腔血勇。”
“我先以数道营寨挫其锐气,那一口气耗尽了,他们如何与我军争锋?君不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么?”
荀衍颔首,叹息道:“如何不知?”
“只是从未想到义师能做到这步。”
“主家麾下猛将如云,随便一二便不知远胜韩暹之流几何。如此战况我早有预料,义师堪比王朝精锐,又岂会折戟于草寇?今朝讨贼,不过一个开始。”
荀攸淡笑展臂,自信道:“往后主家会一路凯歌,破异族、收朔方,练新军、镇不臣,休若,你信与不信?”
听闻此话,荀衍神情一怔。
“公达可是有话要说?”